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慢穿之我在每个世界寿终正寝

第12章 重组家庭12

  明大山将孙女抱上车后座,跟孙女挥挥手再见,这才带着老伴进屋,边走边劝。

  “老三不愿意找就别找了,你别跟着瞎操心。”

  李秀兰瞪了老伴一眼:“我不是心疼孩子吗?这才几岁就没妈?现在小不懂,以后大了人家都有妈她没有,孩子心里能好受吗?”

  “我看没什么不好的,许华在家他俩总干仗,孩子更上火。“

  明大山伸出手:“你给我拿点儿钱,我下午去给批点奶片,之前的估计吃完了。”

  “你也不怕给你孙女吃胖的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就养着,家里有地还能差口饭?赶紧拿钱。”

  李秀兰叹口气,到炕柜里掏出十五块钱递过去:“看有果冻什么的都买些,再有铅笔橡皮啥的也批发点回来,孩子上学废,单独买挺贵的。”

  明大山再次伸出手:“那就再多拿点,到时候给小龙也分一些,省得老大媳妇心里不得劲。”

  李秀兰瞪眼:

  “她敢!还跟没妈的孩子计较?再说,给小龙都浪费那东西,学习一点不上心,本子上面画的都是乌龟。

  橡皮都切的一块一块的,跟狗啃的似的,看着就闹心,我看将来还得我孙女能考大学。”

  明大山看着手里的钱,翻了个白眼:

  “你个老婆子就是事多,小龙愿意画就画。你给了,你管他怎么用呢?再说一样又不给拿多,拿一个俩的意思意思得了。

  剩下都给我孙女留着,慢慢用。再多给五块,老张她孙女那文具盒不错,老张说花五块,咱也给买一个。”

  “买买买!”

  又抽出来五块递给他,李秀兰不住的叮嘱着:“买时候看着点,别买着坏的了。”想了想又拿出来五块。

  “有好看的卡子头花,再买两个,以后上学得天天扎辫子。小丫头爱臭美,不能总用那一个,买完就早点回来。”

  “知道了。”

  看着自家老头子出去,李秀兰叹口气,在屋子里转了两圈又想了想,将葡萄装出来一半,拎着袋子就往杨树村走。

  她到的时候,二女儿正在院子里洗衣服呢!

  明仪听见动静,抬头看见自己妈就笑了:“妈,你怎么来了呢?”

  李秀兰放下手里的葡萄,这才低声说:“你弟给我拿的葡萄,我和你爸吃不了那些,给你拿点儿。于军睡觉呢!”

  明仪点头:“昨儿夜班,这不脱下来的衣服我就顺手洗了,他明天穿正好。听说小婉上育红班了?”

  没等李秀兰回答,又有些担心的问:“小龙昨天来送雪绵豆沙的时候,说弟妹回来了?俩人没打架吧?”

  提起儿子,李秀兰叹口气:“离了,今天上午去办的手续,也挺好,反正有她没她都一样。”

  明仪愣了一下,随即在围裙上擦擦手,笑道:“那倒是,我弟自己带孩子也带的挺好,我看比我强,小婉一天看着干净的,多好!”

  怕吵着姑爷睡觉,李秀兰压低声音说:“我想着你弟这不是离了吗?你看看你们村里有没有合适的,有的话让你弟看看。”

  明仪有些纳闷的看着自己妈:“我弟同意找了?”

  李秀兰瞪了女儿一眼:

  “他现在不同意,万一呢!自己带孩子多累啊?再说,你二弟今年才二十七,就这么熬到老?他要是四十多五十,不找就不找了,还不到三十呢!“

  明仪翻个白眼:“不到三十怎么了?牛不喝水强按头能行?那后妈对孩子不好咋整?到时候我弟还不怨你?他看小婉跟眼珠子似的。”

  李秀兰小声跟女儿嘀咕:

  “所以让你看看嘛!慢慢找,不着急。你弟岁数小,等的起。模样不用多好,也不用多能干。

  就你弟忙的时候能把家收拾利索,搭把手就行。带孩子的也行,不挑。

  小丫头最好,男孩嘛,以后娶媳妇咱家不管。你弟挣钱可都是给小婉的,最多供念书,读到哪算哪。”

  明仪停下手里的动作,小声说:“妈,还真就有这么一个,老王家那金凤你还记得不?就小时候总跟王老三和我弟屁股后面那个小丫头?”

  李秀兰想了半天,才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还来过家里几次。

  “她啊,怎么了?”

  明仪笑道:“她小时候就爱跟我弟后屁股玩,你忘了?她也是今天离的婚,你说巧不巧?带着个男孩,她妈刚才还跟我唠嗑,说想给她女儿找个伴。

  孩子不用担心,男方离婚,钱和房子都给孩子留下了,不用管。啊,她儿子尹禛跟小婉都在一起上学,年纪也一边儿大。”

  李秀兰一听挺高兴,这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

  “这么巧?因为什么离的婚?”

  “男的外面有人了,这不为了孩子就一直拖着,那男的都把人领家来了。

  昨天一家子去把人打了,这才离的婚。男的什么都没得着,她也没要,都留给孩子了,协议都签好了。”

  明仪笑道:“我看,你要找人,找她就挺好。她三哥跟我弟不错,也都知根知底的,孩子也不用管,这不就正合你意吗?”

  李秀兰有些心动:“她儿子跟小婉一起上学?”

  明仪笑着点点头:“是啊,你有空就去去看看呗!”

  “那行,那我走了啊!你洗衣服吧!”

  明仪看着自家妈走远,笑了。

  金凤,我帮你到这儿了,剩下看你的了。

  她和王金凤也算是朋友,她一直知道王金凤喜欢自己弟弟,有段时间她还想撮合俩人,让王金凤当弟妹呢。

  谁知还没等她行动,明书就和许华好上了,这事儿也就算了。

  现在不正好吗?兜兜转转又在一起,也许这就叫天意。

  反正让她看,王金凤比许华更适合弟弟。

  家里家外都能撑起家,对孩子也好。

  没有许华漂亮,可长的也不差。她要是不漂亮,就是再能干,尹立杰也不能娶,那瘪犊子就是个好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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