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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他很好,但是你别喜欢他

  傅珩之带着薄茧的大手看似绅士的抓着简不听的,实际上却把她攥的紧紧的,似乎生怕她跑了似的,连带着掌心的温度都变得滚烫了几分。

  简不听侧目看他一眼,唇角笑意更加浓郁了些,随即将视线落在了照片上。

  照片其实是,他小的时候被管家和女佣照看着的时候,管家拍给他的父母汇报工作用的。

  最开始的时候没有手机,也没有什么微信,所以用的都是胶卷相机。

  也多亏了那个年代的匮乏,才让他找到了这么多年前自己留下的痕迹。

  他的童年跟简不听算得上是两个教育模式。

  简不听的童年是非同一般的闹腾,从她还在母亲孕肚里还是个枣子大小的时候就开始闹腾,出生了之后更是没消停过。

  而简桑宁自小就是极其幸运的,简东天与传统的老大简东成花心的老二简东天都不一样,不但是三兄弟里最痴情的那个,也是个典型的重女轻男的性子。

  当初还未娶妻生子的时候,他便天天看着他二哥家的小女儿眼馋,天天念叨着,以后自己也能有个这么可爱的小女儿就好了。

  幸运的是,当年他与妻子杜青鱼结合后,没多久便有了简桑宁的出生。

  女子生育不易,即便是到了现在都并非没有风险,何况是当年那个年代?

  那个时候,妇产医院刚好允许产妇的丈夫进入手术室陪产,简东天深知,这生的是自己的孩子,并非是妻子一个人的事儿,不盯着些哪里能放心的下?更何况在外面等着也是干着急,于是便跟了进去,想着给媳妇加油打气。

  万万没想到,生育整整耗费了六个多小时,孩子才呱呱落地,妻子的哀嚎惨叫生生是把他吓到了,血淋淋的现场即使是如今想到,也让他浑身发寒。

  当时他甚至连所生的便是他心心念念的女儿这事儿也顾不得了,只一个劲儿攥着杜青鱼的手,直一个劲儿冒冷汗,生怕她出什么事儿。

  还好最后母女平安,让他放下了心来,之后杜青鱼月子期都没出,他便自己去把结扎手术做了。

  反倒是杜青鱼觉得有些哭笑不得,自己这个当事人都没被吓到,反倒是他这个旁观的给吓坏了,也为此有些遗憾,自己没能像二哥家一样,再生个儿子,凑个“好”字。

  简东天却不以为意,把闺女当眼珠子似的宠着,恨不得直接挂裤腰带上,到哪儿都带着。

  且不说杜青鱼因着生女,伤了元气,尽管坐月子的时候好生将养了一番,可依旧无法与之前的体质相比。

  即便是她身体并无损伤,他也不愿夫人再去遭那份儿罪。

  他和夫人都不是没有能力自理,就算是老了,也能自己雇好的保姆阿姨照顾,不给孩子添乱,所以就算只有桑宁这一个女儿,也够了,反倒是能多照看着点儿,省的自己分心了她受委屈。

  说起来,许砚书的观念不得不说,也有受了自己这老丈人影响的关系。

  也正是因为简桑宁自小就没有缺过父母的关爱,以至于她对简不听也持有了一个放任且纵容的养育方针,而许砚书对这种事儿上向来都是老婆说的都是对的。

  可疼爱这个东西,不但少了不行,多了其实也不太行。

  简桑宁夫妇的态度,导致幼时的简不听算的上的备受溺爱,于是不出意料的,她被养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皮猴子。

  掏鸟蛋喂狗然后被鸟妈妈啄伤了后脑勺,然后哭着回家;拿弹弓打鸟一不小心打碎了自家的玻璃;让保姆带着她爬树然后害怕的下不来;拎着不知道打哪儿找来的蛇尾巴尖给简桑宁说要煲汤;指着癞蛤蟆说要养来当宠物,等他以后变成王子来迎娶自己……

  还没等简东天琢磨明白为什么女儿跟女儿之间的差距会这么大许砚书宁死不承认是自己的基因影响了孩子的智商的时候,忍无可忍的简桑宁就把简不听扔到简婷婷那儿去了。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己养不好让二哥家养养试试,万一瞎猫碰到死耗子让闺女变成正常人了呢?

  不过,不管如何,简不听幼年时,度过了一段快乐又抓马的神奇时光。

  傅珩之则不一样,那段时间他的爸爸妈妈整天忙的团团转,连兄长也在忙着学业没时间管他,他每日见得最多的便是女佣和管家。

  至于爱是什么,在他心中的概念始终是模糊的,他心中没什么实感,以至于对爱的了解是大片大片被文学作品以及电影电视之类的填充进去的留白。

  他的性子也独,平日里没什么必要的时候连话都不会跟别人说,而他每天的日程会有人拍照编辑成日程表,在次日交给他的父亲傅半钱过目,而傅半钱看过后多半只是在最后签上一个“阅”字,算是对小儿子的事有了关心和交代。

  也因此,从照片上看,多半是傅珩之一个人在自己玩。

  打家庭电动在纸上写些“鬼画符”画些抽象感十足的画坐在电视机跟前看动画片等等场景。

  有些看起来有些天真和童趣,有些则让人觉得有些孤寂。

  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张无甚表情的脸。

  他的脸上毫无喜怒的情绪,看起来都是一副淡漠而自然的模样,小小年纪的孩子板着一张可爱的包子脸,看起来莫名有些喜感。

  可是这样的照片看得多了,这种喜感便变成了一种诡异的感觉,莫名让人心里觉得不太舒服。

  “那是我第一次上乐理课,乐理老师曾经是是京城最高音乐学府的教授,后来退休后也闲不住,就时不时的出来授授课。她的脾气很好,当初负责教我弹钢琴……”傅珩之说着不禁笑了笑,“她总是说音乐是有生命和情绪的,可我的音乐里只有音乐,小时候我听不懂,如今想想,她或许早就发现了……我性格上的问题了。”

  简不听只是静静地听着,指尖不禁回握住了他的手。

  他们一步步,走过被精心布置过的长廊,看过的便是傅珩之的前半生。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滑雪……那时候傅家开发了一个带有滑雪场的度假山庄,大哥刚好放假回来,就带着我和大嫂过去玩儿,当时我的平衡度不是很好,可摔了不少次,没想到管家伯伯连这种照片都拍了不少……”

  那时候的傅珩之不过六七岁的样子,穿着一身齐整的滑雪装备,接连几张都是摔得四仰八叉的照片,有着头盔的遮挡看不清楚表情,但是明显看得出他对滑雪这事儿很是执着,尝试了不少次。

  “很喜欢滑雪?”简不听勾了勾唇,侧脸问他。

  最近抽空她把《爱旅》过去没看的部分看了一遍,依然没有忘记傅珩之在先导片里介绍自己喜欢滑雪电影和拳击的事儿。

  “喜欢。”傅珩之闻言眼睛一亮,回眸认真的看向简不听,“滑雪的时候,茫茫白雪被滑雪板激起,像是雾气升腾的一样,把天地都染成了白色,而这样的茫茫天地只有一个自己人……这样的感觉会让我觉得非常有安全感!”

  无论幼时还是现在,他的生活都是在很多双眼睛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着,礼仪作息日常都是被规划好的,而雪场中那种天地间只有一个自己的孤寂感,反倒让他觉得异常舒适自在,有种不被“规划”的自由感。

  因此,他也养成了每年都去雪场放空自己的习惯。

  陆陆续续的,简不听被他带到了二楼。

  这里看起来,是他十岁之后的过往。

  两人的步伐不疾不徐,走走停停,简不听感觉,自己恍惚间似乎亲眼看到了一个孤僻的小男孩,一步步长大的画面。

  十岁之后的傅珩之,照片上多了个鹿什桉。

  “我知道他……那个疗养院负责人的弟弟……”简不听说着,神色中似乎有些惊讶似的。

  她之前看过关于鹿什桉的资料,甚至之前怀疑过他是否与鹿什鸣的勾当有什么联系,还仔细调查过他的过往,不过最后因为调查一无所获而放弃了对他的追查。

  “我倒是知道你们是朋友……却没想到,你们认识的这么早……”简不听轻笑了声,有些打趣的说。

  傅珩之听了这话,没怎么多做停留,似乎不太愿意提到这个朋友似的,快步走了几步,越过了跟鹿什桉的合照,抿了抿唇,说:“他和我幼稚园就认识了,只不过那时候他太聒噪,我跟他也没那么亲近,来往的不算密切。”

  “嗯?”简不听挑了挑眉,“那后来怎么走的近了呢?”

  傅珩之叹了口气:“因为他一直像个狗皮膏药似的跟着我,结果有一天被我妈看到了,她就以为他是我的好朋友,三天两头把他接到家里来跟我玩。”

  在他十岁之后,忙成陀螺的爹妈总算不至于忙的见不到儿子了,尤其是他的母亲叶蓁蓁。

  叶蓁蓁并非是什么大家千金,相反,她的出身沾了点儿“平平无奇”。

  叶家老两口都是老学究,叶蓁蓁的父亲在清北做大学教授,母亲则是把一辈子贡献给了科研事业的研究员。

  老两口一辈子生了两个女儿,大女儿嫁给了t市公安局长楚茨,做了局长夫人;小女儿则与傅半钱情投意合,嫁进了傅家。

  叶蓁蓁本就是家里年纪最小的,父母又常年不在身边,自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副无法无天的乖张性子。

  即便如今都已经做了祖母了,也依旧改不了那风风火火的个性,更遑论当初她年轻的时候,自然是把“想一出是一出”的良好美德发挥到了极致。

  许是因为想补偿小儿子,在她腾出空闲时间来之后,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分配给傅珩之似的。

  傅家因为历代经商,因为深知广结善缘的重要性,所以打能从族志上能翻得着学院的时候,就开始送孩子们去学校里读书。

  这一点就跟自小更倾向于选择家教来教育孩子而非是去学校里浪费时间的简家的教育方式完全不一样。

  像简家一般都是像简婷婷那般,可以选择在家自学到直接参与中考和高考,之后直接进入大学读书,出来后直接参与公司事务;或者是像简不听那样,考上初中后就直接进学校体验校园生活,一直到大学毕业后。

  简家认为孩童时期的时间是极为宝贵的,那是一张白纸最为干净的时期,因此执笔人如何涂抹是件极为关键的事情。

  校园的教学方式未必适用于所有孩子,与其早早的去学校浪费时间,让孩子有样学样染上松懈散漫的恶意,不如请家庭教师一对一指导,不但效率高,也容易养成孩子自律的习性。

  可对于傅家来说就并非如此,所谓书读的怎么样倒是并不重要,但是朋友交的多不多才是正经事儿,俗话说得好,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做生意的人最不怕的就是朋友多。

  因此,太久没有带孩子以至于有些不太习惯的叶蓁蓁,亲近小儿子第一件事儿就是连接送他上下学这种小事儿都包揽了下来。

  果不其然,被她注意到了鹿什桉这个“小朋友”。

  自那以后,这个被朋友妈妈认证过的傅珩之“第一好朋友”的鹿什桉,便开始频繁出入傅家了。

  这孩子嘴甜又讨喜,走动时间长了,叶蓁蓁甚至直接把他当成了半个儿子在照顾,有点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惦记着给他准备一份儿。

  傅珩之提到这个好朋友态度看起来却有些奇怪。

  他们是朋友不假,即便再没心没肺,傅珩之也不得不承认,鹿什桉是个很好的朋友,他自小便讨人喜欢,不是因为他舌灿莲花,而是足够真诚,他的身上有一种让人无条件信任的力量。

  “你想说什么?”简不听看着傅珩之欲言又止的模样,不禁有些疑惑,追问道。

  傅珩之侧脸看她,眼神认真,一字一顿道:“我知道他人很好……但是你别喜欢他,我以后也会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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