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6章 然后呢?
从梁教授那儿出来,谢薇想去李淑珍那儿看看。
陆宸体贴把她送到门口,就直接回老宅了,说要把四个孩子都接过来。
虽然还不到十一月,但现在的天已经比较冷了。
包子铺,也增加了热乎的豆腐脑和小米粥。
早上,喝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豆腐脑(或者小米粥),再吃上两个包子,浑身都很暖和......
所以,李淑珍的包子铺生意还不错。
虽然这会已经过了中午,李淑珍仍在厨房忙着。
“小薇,你这是什么时候到家的?”
李淑珍见谢薇回来,立即放下手里的猪毛夹,手在旁边的盆里涮洗了一下,又在围裙上擦了后,就想伸手去抓闺女的手。
可是,看到闺女穿着崭新的杏色毛呢大衣,又觉得不妥。
见李淑珍气色状态都很好,谢薇笑着说:“昨儿下午才回来的。”
“你先进屋坐,我洗个手就过来。”说着又钻进厨房。
进了厨房,李淑珍还在问:“你吃午饭了吗?我给你烙两张馅饼垫垫肚子吧。”
谢薇也没进正房,就在厨房门口,和她说话:“可别,我和陆宸吃过午饭来的。”
闻言,李淑珍从厨房窗口探出头往大门口瞧:“姑爷也来了?他人呢?”
“回家接大宝他们了。咱们正好聚聚。”
一听三个外孙也要过来,李淑珍就更高兴了。
等她再次出来,已经摘掉了围裙和套袖。
这才抓住谢微的手,上下左右的打量。
“气色看着还行,就是瘦了。一会妈给你做些好吃的补补。”
谢薇闻言,无奈道:“妈,我可一点儿没瘦,我在港城那些日子,吃的好,睡的香,长胖了好几斤呢。”
“你妈我的眼睛那就是尺子,你可别想骗我。晚上想吃什么。”一边说,一边把人往正屋带。
“这几天赶车累坏了吧。你先睡会儿,我去买点儿菜。”
谢薇连忙道:“别买了,家里有什么就吃什么。”
“那可不行,就是你不吃,我外孙还得吃呢。”
“那我和您一起去吧!”谢薇拿起刚脱下的毛呢大衣,又要往身上穿。
李淑珍拽过闺女手里的大衣挂在一边的衣架上:“不用,我自己去,隔壁巷子里,就开了家卖菜的,可近了,我一会儿就回来。”
说着,李淑珍已经把自己收拾利索,拎着菜篮子出门了。
她是真不想闺女跟着。在卖菜的小门店,买点儿萝卜,白菜,葱,姜,蒜,啥的还行。
但这个时间想买肉,可就不好买了,幸好家里有为明天早上做包子准备的好猪肉。
她还想去街坊打听打听,谁家有大公鸡,买一只回来给孩子们炖汤呢......
但这些天一直没机会独处,也就没机会进空间好好休息。这会儿,谢薇是觉得挺乏的。
留了一缕神识在外面,自己则进了空间,美美的泡了个澡,睡了好觉......
直到院外传来陆宸和几个孩子的声音,谢薇这才精神饱满的从空间出来。
虚岁已经十岁的大宝,个子已经有一米六多的样子。
看上去,已经和谢薇差不多高了。
他已经能熟练的骑自行车了,甚至可以带人。
谢薇看到大宝骑着自行车带着囡囡的时候,吓了一跳。
下意识的就想说大宝还是个孩子,不能载更小的小孩子骑自行车的,很危险。
但是,看到囡囡高兴的扑过来:“妈妈,是大哥骑车托我来的,大哥可厉害了,骑车可稳的,比爸爸骑得还快呢。”
大宝揉揉囡囡的头:“咱爸是故意骑的慢的,担心我把你磕碰着。”
说着,看向谢薇:“妈,你是不知道,我要骑车带妹妹的时候,我爸脸色可不好了,非让我带小宝。”
囡囡傲娇道:“大哥,还没带过我呢,我偏让大哥带小哥。”
这两个孩子这么说,谢薇又想到大宝稳妥的性子,把要说出口的责备咽回了肚子。
但还是看着大宝,嘱咐道:“骑车过马路,或者过路口的时候,要慢点儿骑,看看左右有没有车,宁愿等一分钟也不能抢那一两秒......”
大宝点点头:“妈,您放心吧,我都记下了。”
娘仨正说着话,陆宸带着小宝和小觅儿,和李淑珍几乎同时回来了。
小宝带着小觅儿和囡囡汇合后,就笑闹着跑出去玩了。
陆宸把谢薇娘俩撵出了厨房,让她们说说话。
大宝没事做,也钻进了厨房,说是要给他爸打下手。
李淑珍本来是要拒绝的,可是想到昨天听说的事,也就拉着谢薇回房了。
谢薇见李淑珍脸色不对,担心的问:“妈,您这是有话要和我说?”
李淑珍点点头:“前些天我这眼皮就一直跳。本来以为是你在外面遇到事儿了,可把我担心坏了。
后来,你打电话,说你那边很顺利,而且马上就要回来了。可是眼皮还是一直跳,前儿还梦到了你爸。”
说着,她看了谢薇一眼,继续道:“昨天,我就给你吴妈妈打了电话,想让你吴爸爸替咱们去给你爸上上坟。”
“然后呢?”谢薇见李淑珍提到了吴家爸妈,却又说不到点子上,有点儿着急。
“丽丽那孩子要离婚,你吴爸爸吴妈妈不同意。”
初闻,谢薇觉得很震惊:“离婚?!为什么?!”
可是,想到当初吴妈妈说男方家里已经两代单传,亲家婆婆很想抱孙子,谢薇好像就知道为什么了?
“凌家,是不是因为丽丽生了女孩,就欺负丽丽了?!”
李淑珍无奈点头:“凌笙那小子在外面有人了,那女人下个月就要生了。”
谢薇算算日子:“如意这才一周岁,合着知道如意是女孩儿,他凌笙就开始在外面找女人了?”
“离!这婚必须离!而且,还得让他们凌家赔钱,让那个姓凌的坐牢,吃枪子。”谢薇越说越激动。
现在还在严打,如果吴丽丽去高凌笙,那可是一告一个准。吃枪子是没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