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重生做富婆:有钱又有闲

第414章 在哪里工作?

  若是想买林静这样的院子,哪怕是减一半隔壁康小军那样的小院子,她这点钱都没有可能。

  但若是不挑买个大杂院单间的小平房,应该也还能凑合。

  “这钱我现在也没啥用,要不我买个单间?”被这么多人围着说,苏晴的心也动了。

  还有就是,她现在自己能赚钱了,她觉得自己以后肯定比现在更好,一定能赚钱买更好的房子。

  所虽说买房赚钱,但只要站在风口上,这个年代赚钱的机会很多,林静并不觉得非要买房去勉强自己,只是找不到更好的投资渠道,这条道是最简单轻松风险低的罢了。

  “最好是买了自己能住又能出租的,在学校旁边的,以后有家长陪孩子们读书住房子容易租。”林静还是小小的建议一下。

  苏晴捏着自己的存折,感觉自己的钱太少了,并没把林静的话放在心上,“陪读”这种话现在听着太陌生了。

  家里有个年纪大的孩子家长们供着不去工作,在家或者在学校读书已经称得上是好家长了,还租房陪读?想想都觉得不可能。

  只是这么点钱可以选择的空间太少。

  跟家属院里的孩子们相比她读大学就能攒几千块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孩子了,但跟眼前这几位相比又相差的太远。

  林静有脑子,匡如兰有资源,邵秀清能吃苦,自己感觉怎么都追赶不上。

  若不是最后仿真花自己是美术天赋还有用,林静给了她一笔设计费,她还利用假期几天时间去推销赚了点佣金,她还没有这么多钱。

  匡如兰道:“钱不够你可以跟你爸爸或者哥哥嫂嫂先借一点嘛,以后再还他们不就行了?”

  苏晴还是很犹豫。

  邵秀清的想法就简单多了:“钱多有钱多的花法,钱少有钱少的过日子,又不是非要急着在这一会儿?钱不够可以慢慢赚,我们还在上大学,将来在哪里工作还说不定。”

  这时候的大学生的工作还是分配的,在哪里什么工作说不准。

  而且很多单位还保留着分房子的传统,一般单位的员工结婚就能够分房,这也让很多有经济实力的群众明明一家人住得挤,大家电也舍得花钱买,但买房子的热情却没那么高。

  回头看90年代房价低,但此时的收入也低普通,普通人想买房其实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邵秀清的话反而坚定了苏晴买房的决心:“不管我以后出不出去留学,我肯定是要留在帝都的!”

  自己意志不够坚定的时候,就想拉着别人也一起干这件事情,似乎就能多一点确信。“邵秀清,难道你以后不想留在帝都上班吗?”

  邵秀清还真没有这想法,“分配工作不是学校分配到哪里就是哪里吗?我能自己选吗?”

  “怎么不能选了?”匡如兰首先觉得没问题,示意林静:“你要是在我们公司上班,不就可以自己选吗?”

  除了学校分配现在也有极少数的人觉得学校分配的工作不好,自己找工作甚至开公司的。

  这在大学里面也不是什么秘密,来到大城市了,更多的人是想要留在大城市的。

  匡如兰看着邵秀清道:“我以后肯定是不会管学校分配什么给我工作的,除非能分配到外交部,不然我肯定是自己做老板的。”

  苏晴道:“对啊,你要是回老家上班,你家里人肯定会找到单位找你的,但你到静静姐的公司上班静静姐肯定会护着你的。”

  邵秀清迟疑了……不是你们在聊买房吗?

  怎么话题变成我的工作问题了?

  不要公家的铁饭碗进私营企业?邵秀清握紧了拳头若是待遇能持续这么高,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邵秀清很快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静静姐,你会留在帝都吗?”

  匡如兰嚷嚷道:“她对象在帝都,肯定会留在帝都啊。”

  问题回到了林静身上,“我还没想好,先把大学读完再说吧。”

  将来的事情瞬息万变,谁能说得准呢。

  最后匡如兰家里为她选了一套位置还不错的四合院,将她手里所有钱都给收走了。

  “静静姐,以后我跟你一样也是有房的人了。”匡如兰在电话那边兴奋的道。

  “恭喜。”林静笑道:“房姐,我们做朋友吧。”

  哈哈哈哈哈哈。

  苏晴也选一间小平房,跟她家现在住的地方隔得不远,面积不大,位置也一般,胜在房子里面不用装修直接能住人,而附近有小学。

  她还是相信林静的话,选了附近有学校的房子。

  当然,那都是后话。

  张翠英他们乘坐的火车终于到站了,跟上次一样,匡如兰和秦子川都开车去车站接人。

  上次因为突然挤上车一个庞向东,车子特别挤,对超载有强烈法律意识的林静非要多叫一辆车。

  秦子川叫了自己的姑父也开车去车站帮忙接人。

  意外来客倒是没有,东西那是真的多。

  大包小包,张翠英过来跟女儿过年就跟搬家一样感,感觉什么好东西都要往这里搬。

  还好家里是赚了钱,不然……林静都想她大哥能吃得消吗?

  林静道:“这些东西帝都都能买。”

  张翠英很是得意的道:“我知道,但是南都更便宜,你瞧我身上这衣裳了吗?在我们那里才五十块钱一件,我在火车上问了,别的地方要两百呢。”

  林静……

  比起暑假见面的记忆,张翠英这次给林静的感觉反而年轻了不少,身上穿着绛红色崭新羽绒服,头发烫了个卷发,耳朵上戴着一对金耳环,手上也戴着金戒指,衣服穿的太厚实。不妨碍林静觉得里面还带了金项链。

  金光一闪,人都带了几分贵气。

  老一辈都是如此,对金器银器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执念,就觉得有这东西,心里踏实。

  有子女给自己买金器,那绝对是周围人羡慕的对象,显然她妈跟大哥大嫂在南都生活得很滋润。

  林静继承老一辈的想法,她也特别喜欢金饰。

  只是感觉每天带着有点麻烦,其实也买了不少,还给她妈准备了大大的金镯子。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