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昨天白天,罗蒙和陶然来诊所找苏非的时候,苏非的确撒谎了。
前天晚上10点多,她偷摸去过秦海的住处。
有偷狗这个想法蛮久了。
自从和秦海分手之后,她一直在找一个机会,既不让秦海知道,又能悄摸摸地将二蛋偷走。
二蛋是一只血脉纯正的二哈。
是秦海五年前花了2000块钱买回来的。
买回来的时候刚满月不久。
是苏非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因头上有两撮白毛,苏非就给它取名叫二蛋。
分手之后,秦海带走了所有属于他的东西,这只狗子也不例外,这个犊子说这狗是他买的,理所当然得归他。
渣男无耻起来,天地之间无人能敌,买狗的那2000块钱,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几个月以来,苏非过得挺煎熬的,比起恨秦海,更多的是对二蛋的思念。
这种感觉,不养宠物的人体会不来,没有它拆家不习惯。
秦海是一个画画的,苏非认识他的时候,是在大学二年级暑期旅行的路上。
因为一个素描画像结的缘。
秦海人长得好看,嘴甜,看起来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文艺青年。
一来二去的,两个人就成了情侣关系。
秦海这个人有点好高骛远,做梦都想成为一个人人追捧的抽象派画家。
认识苏非的时候,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一个月能挣个几千块钱。
苏非不缺钱,家里有房产出租,还有一些额外收入,时常接济他一点。
硕士毕业后在海阳市开了心理诊所,秦海也跟了过来,他觉得小小的广告公司已经容不下他的肉身。
于是,他就辞了职,专心在家画画。
艺术追求总是很烧钱的,他背后的冤大头就是苏非。
可以说,自从秦海辞职在家追求艺术的梦想之后,苏非把自己赚来的钱都花在了秦海身上。
办了好几次画展,烧的是钱,但在艺术圈子里,没有激起半点水花。
半年前,他的一幅美人沉思抽象画在某个赛事上得了第六名。
他的事业迎来了一个小高峰,参加了各种打着艺术的名义实则是一帮成年男女撩骚的聚会。
在某次撩骚的聚会上,他遇见了据说是跟他同一美术学院毕业出来的清纯师妹刘美美。
于是,秦海为了他的清纯师妹,不管不顾地和苏非闹了分手。
八年的感情,说分手就分手,也是无情他妈喊他回家,无情到家了。
没有爱了,再坚持下去也没有必要。
这年头,狗比人忠诚。
苏非爽快地答应了分手。
秦海从苏非家搬出去之后,说是为了潜心画画,刘美美在凤凰山上的云梦村给他租了一栋二层楼的农家小院。
秦海毫不讲情面地把二蛋也给带走了,理由很简单,老三刘美美喜欢二蛋得很,说是那个毛撸起来贼带劲,十分解压。
前天晚上下班之后,天上没有月亮,云层很低,看着凤凰山黑压压的,苏非觉得适合去把二蛋偷回来。
自己养大的狗子,凭什么便宜了不要脸的老三?
当警方找上门来的时候,苏非觉得是老天爷在帮忙,没有给警方抓住把柄。
苏非的车子仪表发动机故障灯亮了,这几天都在车行维修。
当天晚上是打车上的山。
秦海租住的农家小院确实很偏,车子进不去,只能停在八百米开外的路边。
给司机甩了一张百元大钞,司机答应在路边等她。
摸黑走了八百米,一天的精气神都快用光了。
终于绕到了院门前。
院门半掩着,楼里没有灯。
内心一阵窃喜,这是这几个月以来运气最好的一天。
秦海应该不在,记得上一次来的时候,运气不好,隔着院墙,看到秦海和他的小情人在二楼抱在一起亲嘴,窗帘都没拉。
为了谨慎起见,给秦海打了一通电话,通是通了,但电话那头没人说话。
秦海这个妖孽就是这样的,不是艺术家,却把艺术家的气质拿捏得相当到位。
画画的时候,最忌讳别人打扰到他,经常接了电话不说话,气死人。
确定秦海不在的时候,推开门摸了进去。
吹了几声口哨,二蛋趴在二楼的走廊上嘤嘤地回应了两声。
其实现在想来,那个时候凶手就在楼里。
二楼的窗前,苏非确实看到了一只兔子头。当时没有在意,以为是老三刘美美的玩偶。
一楼的大门是关着的,苏非低估了二蛋对自己的感情。
它扒在二楼的栏杆上看了一回,二话不说从二楼就窜了下来。
一下子就跳到了苏非的脖子上,差点没让苏非当场去世。
偷二蛋出奇的顺利。
二蛋身上有刘美美的味道,一股子狐狸味,回到家,给二蛋洗了八回澡,都快洗秃噜皮了才作罢。
在得到秦海被人分尸的消息之后,苏非虽然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实则复杂得很。
老天爷肯定是看不过眼了,所以......
后来想一想,秦海是操蛋了一些,但也罪不至死。
苏非之所以再次回到凶案现场,跟凶手正面刚上,的确是因为那条手链,前天晚上二蛋从二楼扑下来的时候,动作太过于夸张,应该就是那个时候把手链掉在现场的。
两个警察走后,苏非才发现手链不见了。
假如那条手链落在警方手里,那就是长了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
没想到的是,手链没有找回来,反而又遇到了刘美美遇害的凶案现场,与凶手来了一个巧遇。
更令苏非没有想到的是,她被罗蒙当场截在了凶案现场。
生平第一次以凶案嫌疑人的身份坐到了光明分局的审讯室里,这种体验一般人没有机会。
罗蒙的嘴角扯了一个冷冷的笑。
“偷狗?你还有其它说得过去的借口吗?”
陶然不像昨天那么温柔好说话,她跟着附和。
“是啊,苏非,你不觉得这个理由很好笑吗?这是公安局,不是喝茶摆闲条的地方。
因为秦海背叛了你,所以你对他和刘美美产生了杀意。两次案发时间段,你都出现在案发现场,这不是巧合。”
“警官,的确是偷狗,偷我自己养大的狗,你们爱信不信。”
罗蒙转移了话题。
“你昨天晚上几点上的山?”
“快11点吧,我租的车应该有行车记录仪,你们可以查看,刘美美真不是我弄死的,你们没有必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
“昨天晚上9点多,你和刘美美有一通一分多钟的通话记录,你们说了什么?”
“是她打来的,在电话里她骂了我一通,认为是我弄死了秦海,要我为秦海偿命什么的。我懒得理她,就挂了。”
“你说你看到了嫌疑人,麻烦你形容一下他。”
“他戴了一个兔头面具,男性,大概30岁左右,身高在180以上,身形较瘦削,一身黑色的休闲服。他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戴着手套和脚套。
另外,他叫出了我的名字,应该是认识我的人。”
“一个能叫出你名字的嫌疑人,可你没有认出他?”
“警官,咱是警察,别提这么幼稚的疑问好吗?他认识我,不代表我也认识他。”
“你认为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罗警官,你才是警察不是吗?不过,我建议你去查一查10年前发生在南市的连环凶案。
嫌疑人的作案手法跟10年前的连环凶案如出一辙。
案发现场遗留的兔子玩偶,还有那首兔子恐怖童谣。另外,嫌疑人跟当年的凶手一样,戴着兔头面具。”
“知道我昨天为什么说好像哪里见过你吗?”
“为什么?”
“苏非,还记得罗素吗?”
苏非恍然大悟。
“哦,原来你就是罗素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