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猫系笨蛋美人成为无限NPC后

第171章 血月舞会4

  别看林默现在小,但大概是上个副本和龙炎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他那小嘴儿输出可不少。

  期间还时不时冒出一些东北话。

  三个少年都吵不过他。

  最后气得直接变成蝙蝠的样子就要飞走。

  林小默逼逼赖赖:“三个黑不溜秋的打眼一看我还以为煤团长翅膀了,丑得嘞,你们是咋好意思说我的,宝石挂在你们身上都没你们那一身黑色儿扎眼。”

  三只小蝙蝠差点没稳住翅膀掉下去。

  转头怒骂:“默你别太嚣张了,真以为我们不敢打你是不是!”

  “小废物,不吸血你还算什血族!”

  林默:“我有个厉害的哥哥就够啦”

  三只小蝙蝠气得冲过来。

  那三只蝙蝠长得虽然黑,但都比他要大好多。

  林默目测一只都打不过。

  秉承着打不过就跑的优秀觉悟,林默倒腾小细腿儿就往管家衣袖里面钻。

  跑得那是一点犹豫都没有。

  看得管家和三只小蝙蝠都嘴角抽抽。

  “默你有本事出来,我们不用三个和你打,我们和你单挑!”

  林默:他才不笨,出去就要挨打。

  “我不!”

  “身为血族,你怎么一点战斗力都没有,废物迟早要被淘汰。”

  林默嘟囔:“又不是你们说了算。”

  “你们在干什么。”

  复古的螺旋式楼梯上缓缓走下来一个人,这声音有点耳熟。

  林默藏在管家的袖子里面抖了抖小耳朵。

  “菲尔修斯殿下。”

  三只黑色小蝙蝠又变成了人类的样子,对着从楼梯上走下来的男人恭恭敬敬的行了个血族礼仪。

  不得不说,血族这个存在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种族是真的把这些优雅又复杂的礼仪刻进了骨子里的。

  哪怕是三个看起来稚嫩的少年,动起来也自带一股贵族气息。

  林默悄悄露出了个小脑袋,然后瞅见了熟悉的人。

  是他在这个副本的哥哥。

  小蝙蝠缩了缩脑袋瓜,其实比起那三个嚣张的少年,他更怕这个哥哥的来着。

  “默。”

  菲尔修斯的声音传来,林默假装自己没听到。

  “出来,别让我说第二遍。”

  三个少年站在旁边幸灾乐祸。

  林默抖了抖小身体,不情不愿的从管家袖子里钻出来了。

  “哥哥。”

  声音怂哒哒的喊了哥哥,小蝙蝠眼巴巴的看着他。

  “我没惹祸哦,是他们先骂我的。”

  三个少年:…………

  此刻心里骂骂咧咧。

  菲尔修斯伸手:“过来。”

  小蝙蝠用眼睛丈量了下距离,他还不怎么会飞呢也不知道能不能跳得过去。

  最后一闭眼睛,张开小翅膀歪歪扭扭的飞了过去。

  差点中途摔倒,慌得张牙舞爪的,哪里有点正经蝙蝠的样子。

  三个少年直接笑喷了。

  “默你怎么回事?竟然连飞行都不会了吗?”

  “我看是他吃得太多了,身体太胖飞不起来了吧。”

  林默惊险的抓住了哥哥的手指头,小心脏还在扑通扑通的跳呢。

  站稳后立马怼了回去。

  “我这是虚胖!”

  就是底气有些不足,毕竟洗澡的时候他看了,这身体虽小但肉怪扎实的。

  看来只吃素也不能减肥。

  那一声虚胖出来,菲尔修斯都沉默了。

  林默偷偷瞅了他一眼,有一丢丢尴尬。

  “你们都该学习了。”

  这话是对三个少年说的。

  三人和菲尔修斯以及管家告别后就变成小蝙蝠飞走了。

  林默伸着小脖子瞅了瞅,看到他们飞到了楼上的某个房间内。

  菲尔修斯手指在他小脑门儿上轻轻戳了下。

  “你不适合和他们一起学习。”

  林默心想我也没想去学习。

  但是他没想到,吃了午餐后,菲尔修斯带着他来到了书房。

  并且当着他的面打开了一本超大的书:“我亲爱的弟弟,你也该学习了。”

  林默:…………

  他只看了一眼书上那些歪歪扭扭,一个都不认识的外国字,整个团子就晕乎乎的往后一倒。

  “哥哥,我不舒服。”

  小蝙蝠眼泪汪汪,眼神心虚语气真诚。

  菲尔修斯坐在椅子上,靠着书桌单手撑着下巴垂眸看某只耍赖的小蝙蝠。

  只两根手指头捏着他就给立起来了。

  “下次说谎之前先练习一下,脸上长着一层毛都遮掩不住你的心虚。”

  林默抱着他的手指头讨好的蹭了蹭,软软的声音透着一股子可怜巴巴。

  “可是哥哥我真的不想学,可不可以不学呀。”

  他一只猫,认识一些中国字儿都可了不得了,现在还来认这些从来没接触过的外国字儿,那不是要逼死猫吗?

  菲尔修斯戳了戳小蝙蝠额头,似乎对他有些无奈。

  “不学不行,不过我可以慢慢教你。”

  把小蝙蝠捧在一只手中,菲尔修斯翻开书页,指着上面的字一个个的念给他听。

  雪白的小蝙蝠趴在他干净的手指边缘,粉色的小爪爪抱着他中指的手指尖尖,耷拉着小耳朵老不情愿了。

  但不听不看不行,发现他走神菲尔修斯就用指甲戳一下他脑门儿。

  “认真点。”

  林默焉嗒嗒的哦了一声。

  不过后面他倒是有些专注了,当然字儿还是不认识,主要菲尔修斯娓娓道来的念书就像是在讲故事一样,还是很古老的故事。

  这本书上记载的是血族的一些历史。

  从书中他知道血族最起码存在了万年之久。

  血族从一出现几乎就是这个世界无敌的存在。

  在他们眼中,人类和那些动物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他们的血库而已。

  其实就是猎人和猎物的角色。

  但人类又比那些动物特殊,他们会思考,会团结起来反抗。

  后面经历过许多战争,人类渐渐出现了一些拥有杀死血族的的人,他们自称为吸血鬼猎人。

  后面吸血鬼猎人在人类世界建立了血猎公会,许多低等吸血鬼和血族都被杀了。

  经过几百年时间的演变,最终人类和吸血鬼勉强达成了和平共处的状态。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

  暗地里血族在抓人类血仆,吸血鬼猎人也在黑夜中猎杀那些出现在人类世界的血族。

  “然后呢然后呢?”

  菲尔修斯讲到某次血族和吸血鬼猎人爆发的战争后就停下来了。

  林默连忙追问。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