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穿成乡野弃妇,空间在手怕个啥?

第125章 猪肉上不得台面

  余采薇给苏清慈介绍:“这是孙婶子,这是我的大儿子大郎,我的三女儿三姐,最小的这个四郎。”

  苏清慈上前一步,微微俯身:“清慈有礼。”

  这一举动逗的孙春喜嘎嘎乐,好像戏文里千金小姐似的,可余采薇家的远房亲戚,怎么会是千金小姐呢!

  杨三姐上前握着苏清慈的手,说道:“我今年十四,瞧着你比我大些,唤你清慈姐姐可好?”

  苏清慈说:“我十五,便唤你三妹妹?”

  “好啊,你是我们家哪门子的亲戚?”

  苏清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看向余采薇。

  余采薇面不改色道:“你外翁表兄弟那一门的。”

  外翁表兄弟那一门姓啥孩子们都不知道,顿时没人追问了。

  年龄相仿的姑娘家,总是有她们自己话题的,很快就熟络了起来,杨三姐拉着苏清慈在一旁说话。

  余采薇帮忙拿东西,对杨大郎吩咐:“粮油啥的你给搬伙房去,衣服和日用拿回我们住的屋里。”

  孙春喜打算去把自家那十几斤粮食给拿出来腾地方:“柜子里还有我家一点粮食,等下,我先拿出来。”

  余采薇一把拉过孙春喜:“还拿什么拿,粮食放在一起吃。”

  “那怎么行?我家粮食可没多少。”

  “怎么不行?你能收留我们,就不能粮食一起吃了?这段时间的粮食我们家来出。”

  孙春喜不好意思:“我就借个屋子给你们暂住,咋好意思让你们买这么多粮食?”

  “我们家五口人,现在还得加个远房亲戚,你家才两个半,能吃多少粮食?听我的!”

  林铁柱闻言不乐意:“我才不是半个!”

  孙春喜嗤笑:“咋地,你还算个人了?”

  余采薇从牛车上拿出一沓叠放在一起的衣服交给孙春喜:“这是我给你们买的衣服,尺寸都是估摸着买的,你拿去试试。”

  孙春喜赶紧摆手推阻:“使不得,买成衣得花多少钱?我们都有衣服穿,你赶紧拿回去。”

  余采薇嗤笑:“你们家的衣服要比我们家的大一些,拿回去给谁穿?给你买的就拿着。”

  早知道让余采薇这么破费,还不如算租子,穷乡僻壤的地方,一间屋子顶天了二三十文一个月。

  余采薇买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大郎娘,你这弄的,搞得好像我刻意借房子占你家便宜似的!”

  余采薇嗔怪的白了孙春喜一眼:“我要给租子,你让我别见外,我买点东西,你又开始见外,哪这么多事,快去试试合不合身,大了小了的还能拿去退。”

  都这么说了,孙春喜只能拿着衣服和铁柱一起进屋去试。

  余采薇又把给杨三姐买的衣服拿出一身递给苏清慈:“清慈,你和我家三姐身形差不了多少,和你身上的衣服不能比,将就着换洗吧。”

  苏清慈推不了,她身上除了几支簪花,一文钱也拿不出来,而且簪花是她生母的嫁妆,便是能去镇上,也不可能卖掉。

  所以她没有嫁客套,直接拿过了余采薇手里的衣服,感激的说:“多谢余婶子。”

  人多,余采薇买了三斤五花肉,本是打算吃两顿,这会人又多添了一个,直接做东坡肉好了。

  三斤五花肉洗净切十二方块,锅烧小火,把方块猪皮一面煎到微黄,去碎毛,弹性也会更好。

  用绳子绑十字,冷水下锅,放葱姜焯水捞出。

  没有砂锅,炉子也没带过来,便用做饭的铁锅,底部摆放一层葱姜片,将肉放进锅里,加糖霜,酱油,八角,空间里的黄酒。

  大火烧开,小火炖半个时辰,翻个面猪皮朝上,在闷炖半个时辰,确保两面均匀上色。

  最后一步大火收汤汁,软烂入味,肥而不腻的东坡肉就好了。

  三斤左右韭菜,炒六个鸡蛋,放点辣椒清炒更好吃,余采薇懒得再让孩子们回山洞摘辣椒,也没有再从空间取。

  菜炒好,里锅的米饭也焖好了。

  孙春喜家里的四方小矮桌坐不下这么多人,便把伙房放杂物的旧桌搬出来刷一刷凑合用。

  两张桌子都搬到了院子里,宽敞一些,矮凳不够就用木桶翻过来,或者木桩子。

  男人带两个孩子坐一桌,四个女人坐一桌。

  孙春喜坐下给大家递筷子,闻着饭菜香忍不住的夸赞:“方才我在外面闻到香味都快流口水了,你看看同样是猪肉,大郎娘做的又香又好看,还给绑了起来,我就做不出来。”

  男桌的杨四郎回头说:“这叫东坡肉,我娘说是一个叫苏东坡的大文豪发明,他也是一个美食爱好者。”

  孙春喜嗤笑:“你知道啥是大文豪吗?”

  杨四郎得意道:“当然知道,我娘说大文豪是顶有学问的人,比我外翁还要有学问。”

  大家说说笑笑开始吃饭,只有苏清慈一言不发的,突然换了一个氛围,显得格格不入。

  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食不言寝不语。

  通常一个人吃饭,便是早上,也有多个花样,这么简单的两个菜,她还是头一回。

  余采薇盛的东坡肉,女桌这边正好一人一块,男桌才多了三块,大家心里都有数,一人只夹一块。

  却不见苏清慈去夹那块肉,只吃一些韭菜炒鸡蛋。

  孙春喜没有用公筷给人夹菜的认知,以为苏清慈不好意思,直接用自己的筷子把最后一块肉夹到她碗里。

  “咋不吃肉呢清慈?来走亲戚还不好意思啊?当自己家,吃,别客气!”

  在苏清慈记忆里,她长到十五岁也没吃过三次猪肉。

  猪肉也叫贱肉,上不得台面,有严重的腥臊味。

  她一般吃羊肉,鸡鸭鹅,再者还有大淮山里的野物等。

  猪肉买回去都是给家里下人吃的!

  良好的修养让她不得不吃下这块肉,更不能表现出嫌弃孙春喜的筷子沾过,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客人,不好让人家难堪。

  硬着头皮,她咬了小小一口。

  下一刻她竟是愣怔了一下,一点吃不出腥臊味,入口即化,肥而不腻,不比其它肉的口感差。

  苏清慈诧异的看向余采薇:“这是猪肉?”

  余采薇点点头:“可不就是猪肉!”

  苏清慈疑惑:“既是猪肉,为何一点腥臊味没有?”

  余采薇解释:“我先焯了水,里面放了八角,闷炖的时间够长,腥臊味其实还有,只是没那么严重。”

  别人看不出来,余采薇却是观察入微的,苏清慈不习惯她们乡下人生活习惯,也不喜欢吃猪肉,所以方才没有把最后一块肉夹给她。

  不过尝了以后,苏清慈似乎对猪肉没那么抗拒,也算是对她厨艺的一个认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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