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开局我脚踹渣男,把仇家洗劫一空

  一九五三年七月,激烈的金城战役志愿军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两年九个月的战争终于落幕。

  全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经此一战,中国人彻底站起来了,再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随意践踏。

  阿水和蔡光复在之后的两年战斗中再次负伤,很幸运,这些伤都不致命。

  洛星城一直在战俘营做文职工作,没有危险性,四人中也就他毫发无伤。

  他们身份特殊,不参与当地的建设,受了嘉奖后在十月回国。

  即将回国前一天,战士们站在曾经浴血奋战过地方,对永远留在异国他乡的战友们深深鞠躬。

  条件限制,不能将所有牺牲的战士遗体运回国,烈士们只能埋葬在当地,且很多是无法确定身份的无名烈士。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

  再抬起头所有人都泪流满面。

  前世的盛嘉宁听到牺牲十几万烈士的广播时有过心痛,有过惋惜,但远没有亲临战场来的深刻。

  此时此刻她也忍不住泪目。

  踏上自己的国土,盛嘉宁轻吁了口气。

  蔡光复望着夹道欢迎的群众,心中万千感慨,感叹道:“快三年了,再打下去就真没命了。”

  他没想到自己还能回来,左手手指少了两根,身体里还有未取出来的弹片,冰天雪地没有木板直接睡坑道,现在风湿就很严重了,但他从不后悔上战场,也没有丝毫怨言。

  盛嘉宁也中了两次弹,最险的一次流弹差点击中心脏。

  郑排长牺牲后阿水更拼命,他身手再好枪法再棒也没办法跟铺天盖地的子弹和炸弹抗衡。

  几次死里逃生,能四肢健全的活着是真的命大,毁容都可以忽略不计。

  在战场上阿水是不在意自己容貌的,那时他拼了命的杀敌,以为自己会死在战场上,甚至尸骨不全,又怎么会再在乎那些微不足道的事。

  战争结束,他活下来了,开始担心会不会吓到盛朝小朋友。

  洛星城捧着他的脸左右看看,出主意:“做个漂亮的半脸面具戴上,一半脸俊美如阿波罗,遮住的另一半脸更添神秘。”

  阿水挥开他的手:“说话就说话,不要动手动脚,让人看到影响我名声。”

  洛星城眨眨眼道:“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阿水懒得搭理这个越来越皮的家伙。

  别人上战场多少有些心理阴影,这家伙太幸福了,没有正面接触危险,也没有亲眼见到前线的惨状,来了两年反倒学会了贫嘴。

  盛嘉宁:“我有祛疤痕的药,回去再配上内服药可以完全恢复。”

  阿水顿时高兴的笑了。

  “这么神,真的假的,有没有配方,这产品开发出来肯定大卖。”洛星城惊呼。

  “没有配方也没有多余的,那点药只够给水哥用。”

  她没有撒谎,祛疤药在修真界算不上精贵,很多丹药有腐肉再生的功能,调制祛疤药膏简直是多此一举。

  这瓶药不记得是哪位仁兄给的,再严重的疤痕,不用内服药涂抹一次皮肤就能恢复如初。

  她用过一次身上所有的疤痕全都治愈,效果确实不错。

  让阿水服药不过掩盖这药逆天的效果,顺带再给他调理下身体。

  他和蔡光复的身体损伤极其严重,不调理会影响寿数。

  一起走过烽火硝烟的亲密战友,他们都是她最可信赖的朋友,可不想早早把他俩送走。

  人的缘分很短暂,就这么几十年的时光,关系再好,来生未必能再见,她很珍惜每一位朋友。

  洛星城不死心的问:“是谁给你的,可以和他谈谈合作嘛。”

  盛嘉宁红唇抿了抿,望着车窗外,想到修真界的日子,半晌后摇了摇头。

  洛星城见她神色有些黯然,以为勾起她的伤心事便没再问,转移话题道:“嘉宁你要不要回上海?”

  盛嘉宁摇头:“不了,离家太久想早点回去,再说还要陪水哥去趟滇西。”

  宫明月和宋玉树已经去深山老林搞研究,去了也见不着,至于盛婉瑜和盛婉婷,懒得见。

  想了一圈,没有谁值得让她特意跑一趟。

  如果是两年前的她肯定想亲眼看看沈烁和方雪儿一地鸡毛的生活,但现在,知道他们过的不好就足够了,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跳梁小丑身上。

  转头看向蔡光复:“光哥你要不要回趟故乡?正好我们要去的地方和你的故乡在同一个方向。”

  蔡光复愣了一下,随后摇头道:“算了,又何必自寻烦恼,就当双方都已经死了吧。”

  被亲人捅刀比被敌人捅刀更致命,不见反而是最好的结果。

  当初同村被抓壮丁的几十人就他一人活了下来,命不大早死几十回了。

  “那你们俩要不要先回香江?”

  洛星城连忙开口:“我很闲的,和你们一起好了。”

  洛星城也想老娘了,但是看看阿水,他又觉得还是一起吧,免得他大哥一点机会都没有。

  毕竟他大哥做的再多,也比不上和盛嘉宁一起走过枪林弹雨的阿水。

  说句心里话,他对阿水是满心佩服,但他大哥人也很好啊。

  洛星城很纠结,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蔡光复点头:“那我先回去。”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要帮谁也得先赚钱。

  阿水对洛星城的小心思心知肚明,只是懒得挑破。

  以洛星城的脸皮,挑破了也不会走。

  他对他家小姐确实是有贼心,死了就算了,没死肯定要争上一争。

  洛星城要跟就跟好了,多个劳动力为什么要拒绝。

  四人半道上分道扬镳。

  几经辗转,半个月后到达郑排长的故乡,滇西一个偏远小山村。

  当地人说的方言三人都听不懂,到县城时去了趟政府,政府领导派了名会普通话的干事陪同过来。

  有人翻译容易沟通。

  当地土地贫瘠,气候恶劣,很多农作物种不出来,主食是玉米和土豆,收成不好日子过的很苦。

  这个年代的农村普遍都穷,但郑家穷得超乎三人的想象。

  一家七口住在漏风的茅草屋,已是深秋,山区气温只有三四度的情况下还穿着草鞋和打着补丁的单衣。

  郑排长的父母不到五十,常年辛勤劳作,风吹日晒雨淋,看上去很苍老。

  一个弟弟已经结婚,有两个孩子。

  郑排长的儿子已经四岁,小男孩瘦瘦小小,胆子小,见到生人就往奶奶身后躲。

  一家人知道他们的来意后,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招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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