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8章
提到当初煜宸给他的承诺,了如尘气得跺脚,原地跳了几下,才瞪着眼睛对着我道,“他告诉我,我救的是一位古神,是春之神。春神掌管天下万物复苏,把春神救了,那我以后需要草药,直接让春神给我种出来就行!我一听这不是一劳永逸的好事吗?所以我是倾其所有,不止把求必死用上了,我还用了许多我珍藏的药草。林夕,我是把我压箱底的宝贝都拿出来了,才把句芒给治好!”
我看着了如尘,“把句芒治好,不是挺好的吗?你用了什么药草,你让句芒帮你种出来。”
了如尘气得就差头顶冒烟了,他气呼呼的道,“林夕,你也给我画大饼是不是!种个屁啊!句芒是时令神,他不是掌管天下植被的药草神,他哪会种药草!”
句芒是春神,可以理解成他是春天。春天来了,万物复苏,这是生物的本能,并不是句芒的能力促使这些植物生长的。所以句芒压根没能力去帮了如尘种草药。
想通这一点,我莫名有些心虚,看着了如尘道,“也许煜宸跟我一样,他也不知道句芒不能种草药……”
“你再说一遍!”不等我说完,了如尘就暴躁的打断我的话,他吼道,“林夕,你自己听听你自己的声音,这叫一个虚。你自己说的话,你自己都不信,你还能指望我信你?你不知道句芒种不出药草来,我相信。可我不相信煜宸也不知道!他就是在给我画大饼,然后让我倒贴,让我去救句芒!”
我本还想替煜宸说几句好话的,可看到了如尘因为心疼草药,都要哭了的一张脸,到了嘴边的话便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小珍珠缩在我怀里,看着了如尘眨了眨大眼睛,然后低声问我,“师娘,他是被师父骗的倾家荡产了吗?”
这形容词!
虽然不咋好听,但从某种方面来说也没错。
好不容易把了如尘劝走了,小珍珠继续读取记忆写法咒。
中午,胡锦月抱着小思茕回来,小思故也从练武堂跑回来。小思故手里拿着两根糖葫芦,一回来,他先给了小思茕一根,然后就跑过来找小珍珠,把糖葫芦递向小珍珠。
“这个糖葫芦是城北那家的,我特意绕道去帮你买的,特别甜,你尝尝。小珍珠,你一定会喜欢吃的。”小思故大眼睛闪着亮光,献宝一般的对着小珍珠道。
小珍珠是个机灵的,她能看出来我并不喜欢她跟小思故走的太近,所以自从吃掉白子期的记忆,回到魔界后,小珍珠便处处躲着小思故。
其实从这一点也能看出来,小珍珠对小思故的情义并不深,甚至可以说小珍珠都没把小思故当成过朋友。
最早小珍珠接近小思故,是因为清浅得罪了她,她看出清浅喜欢小思故,所以为了气清浅,她故意去逗小思故,去跟小思故亲近,她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气清浅。
再次重逢,小珍珠跟小思故玩,是因为小思故的一身法术。她想跟着小思故学习法术,所以跟他亲近。
现在煜宸同意收她为徒了,她马上就能光明正大的跟着煜宸学习法术,小思故对她来说没用了,而且我们还不喜欢看到她跟小思茕亲近,所以她立马就放弃了小思故。
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小珍珠压根就不在乎小思故。可我这个傻儿子就跟缺心眼似的,依旧每天跑来找小珍珠。
我看着小思故,忍不住的叹气。他遗传的不会是煜宸的长相和我的智商吧?
小珍珠坐在餐桌前,看也不看小思故,只盯着她面前的饭菜道,“小思故,我现在要吃饭,不想吃糖葫芦。”
闻言,小思故立马点头,“那我帮你收起来,等你吃完饭再吃。”
说完,小思故就跑走,放糖葫芦去了。
似是怕我生气,小珍珠小心翼翼看了我一眼。
我抱着小思茕,对着小珍珠道,“小珍珠,你们孩子之间交朋友,我是不过问的。你不用看我的眼色,你与小思故关系如何,都不会影响到煜宸收你当徒弟。”
听到我这么说,小珍珠暗松一口气,对着我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多谢师娘。”
我听了大家的劝,没有使用御妖令召唤煜宸。
我耐着性子等了三天。
这三天,小珍珠终于把驱使帝王印的法咒全部写了出来。拿到完整的法咒后,云翎开始每天来找小珍珠,跟着小珍珠学习手结印。毕竟手结印和法咒要全部学会,才有可能控制帝王印。
我也没闲着,我每天都练习御妖令的使用,并让胡锦月教我更多的使用方法。我也必须要变强才行!
煜宸一直没有消息,魔王派出去打探消息的人回来了一波又一波,可煜宸跟那三名天将就跟灰飞烟灭了一样,从这天地间彻底消失了,一点踪迹都寻不到。
打探消息的人虽然没带来煜宸的消息,但却带来了白子期和厉南庚两方也在找人。这倒是证实了我的猜测,煜宸并没有落入他们的手里。
到了第四天,我的耐心耗尽,整个人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感觉每一分钟都是煎熬了。我终于再也忍不下去,拿出御妖令,打算叫煜宸的时候,胡锦月突然跑过来找我。
他看了眼我手里的御妖令,然后抬眼看我,“小弟马,你先别着急找三爷,你现在跟我去个地方。”
我看着他,不解的问,“去哪?”
“去了你就知道了。”见我没动,胡锦月抓起我的手,拽着我往外走。
离开魔王宫,胡锦月带着我来到煜宸之前的将军府。
小思茕,小思故他们被接去了魔王宫住,但白目,师子城等,我堂口的这些人还全部住在将军府里。
进了将军府,来到前厅。
一袭白衣,眼睛蒙着一条白色丝绸,飘然出尘若仙子一般的卿歌站在大厅里。
听到我们进来的脚步声,卿歌面向我,神色幽冷,“小仙姑,三爷在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