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法则角斗场
一路进到祭坛,都太顺利了。
这让愈之勇者和血之勇者都有点不敢相信。
霍银的速度很快,他几乎追上了血之勇者,将他拦在了祭坛之前。
只有几千米直径的祭坛,对于八阶强者来说,到中心只需要一瞬间。
“霍银!!滚开!!”
史蒂芬手中提着银色气体所构建的长刀,朝着霍银猛地冲了上来。
霍银眼中银光闪烁,身前突然出现一颗陨石。
史蒂芬这次可学聪明了,吃一堑长一智,他爆发出全身之力,全力将这陨石砍碎。
然而陨石突然爆炸开来!
“轰!”
史蒂芬身形瞬闪,他早就料到了霍银的后手!
他来到了愈之勇者的身后,妄图直接一刀将其斩杀。
“刷!!”
只见身前突然一道黑雾弥漫,空间似乎都被扭曲!
这一刀,直接砍进了黑暗世界!
“呼呼呼!!”
那探入黑雾的长刀上,弥漫的黑雾中猛地伸出了无数只手,想要将史蒂芬扯入黑暗世界中!
史蒂芬浑身一阵寒颤,立马将手中灵力所汇聚的长刀扔掉,身形暴退!
黑暗世界!
不列颠的暗之勇者,能够沟通黑暗世界?!
他的眼神中满是震惊!
幸好只是沟通黑暗世界,没有办法直接将他拉进黑暗世界中。
不然那可就危险了!
这家伙,也是差一点就能领悟到一等黑暗法则的强者!
史蒂芬此时不得不正视不列颠的所有人。
愈之勇者若是得到传承,可以拿下一等生命法则。
暗之勇者若是恢复了完整的身躯,也许也能沟通黑暗法则!
而霍银则和他一样,领悟一等法则只是时间问题,雅思神花的目的,是让他们能更快的领悟一等法则,去争夺更强的资源。
不列颠这群家伙,也都在朝着一等法则强者上领悟!
不列颠,果真强悍!
史蒂芬眼神冷了下来,血之勇者化身血雾,趁着这段时间,身形已经闪烁到了传承祭坛的中间!
祭坛中央,四面阶梯,阶梯的顶端,一个暗金色的巨大圣杯架在其中。
圣杯底部,有着浅浅一层水,一朵根茎极细的花朵从底部长出圣杯,原本看似有着八朵花瓣,此刻却只有三朵。
并非被人取走。
而是只长出了三朵花瓣。
雅思神花!
然而,他们的目的并非雅思神花。
愈之勇者和血之勇者看见这圣杯的瞬间,便明白了圣杯的使用之法。
生命圣水!
他们几乎同时伸出手,水花落在他们的手中,渐渐侵入体内。
两人的手探入水中,一共吸收掉了生命圣水的四分之一!
一个人便会消耗八分之一的生命圣水。
圣杯中的生命圣水,足够八人尝试接触生命法则!
别看八次机会多。
每个人只能使用一次。
而且,一等法则是何等难以领悟?
愈之勇者这样世间顶级的生命异能辅助,能只是看看能尝试领悟生命法则!
哪怕她真的在法则之战中胜利了,能够领悟生命法则了。
领悟出来的概率也并不大。
多次的失败,她也摸清了生命法则的规律,对此她做了很多准备。
只为了领悟那一等生命法则!
血之勇者亦是如此。
每个人都在为提升自己做准备。
血之勇者菜吗?
不菜!
大国勇者,就没弱的!
嗯...这定律在华夏被破除了。
不过炖之勇者展现出来的强大科研天赋,也代表着他不弱,只是战斗弱而已,科研可不弱。
况且血之勇者还在米国这种弱肉强食的地方。
对于生命法则,他也早就开始做准备了。
“刷!!”
生命圣水融入两人体内。
两人似乎默契地商量好了,真要打架,那就去法则角斗场!
赢了,就能去领悟生命法则!
血之勇者,也尝试领悟过生命法则。
当时他也被打败了!
他们都知晓,有一个很强大的人在生命法则之上,不打败那个人,谁也别想领悟生命法则。
当然,若是那个人允许,也可以自动退出法则角斗场,这样就算新来的人获胜,拥有领悟生命法则的机会。
“嗡嗡!!”
在场所有人,只感觉到脑海中传来一阵动荡。
法则角斗场开启了!
两道碧绿色的流光,从空间中穿越而出,在空中旋转了几周以后,融入到了愈之勇者和血之勇者的体内。
生命法则的保护之光在两人的周身亮起!
法则角斗场,意志进入,肉身停留在原地,受到法则本身的保护!
这便是法则角斗场的规则!
除非你比法则本身还要更加强大,甚至是这蓝星的天道,不然这层保护别想打破。
这会一直持续到法则角斗场结束。
“我...法克!!”
史蒂芬刚想说话,却发现原本正在自己面前的霍银不见了。
再转眼,就看到他已经到了圣杯之前!
史蒂芬也毫不示弱,一个闪身到了霍银边上,想要抢夺雅思神花!
然而在他们刚触碰到雅思神花的那一刻,生命圣水穿过雅思神花,进入到了两人体内!
“嗡!!”
生命法则的力量闪烁,两人各自被一道翠绿色的光芒笼罩,意志被强行拉入法则角斗场中!
看见这一幕,暗之勇者也知道,自己需要进入到法则角斗场去帮助他们。
一下子,五人全部进入法则角斗场。
没有了捣乱者,金币勇者慢悠悠地来到了祭坛边上。
他看了一眼姜兰,立马缩了回去。
算了算了,不抢了...
“你不去吗?”林焱在一旁问道。
“我?我进去不需要生命圣水。”
姜兰摇头失笑,又有不自量力的人想要挑战自己。
生命法则带来一条翠绿光芒,从姜兰的耳边开出一道空间,随后就像是被驯服的小游龙一样,小小的身躯在姜兰的周身环绕。
它的出现,意味着有新的挑战者向她发起了挑战。
姜兰需要在五天内接战,否则就会被视为弃权。
新来者获得领悟生命法则的机会。
这就是本就站在法则之上者的权利。
大多时候,他都可以选择不管。
对方真的领悟成功了,还会有一次角斗场之战。
第一次,是双方抛弃任何法则,单纯靠自身的战斗。
第二次,便是双方只有本条法则的战斗。
挑战者必须赢两次。
所以一般来说,第一次挑战大可不必都接。
不想对方领悟法则,第二次再接就行了。
也就是说,姜兰可以晾着他们,晾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