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怎么会是他?
“这个是我给你的保命之物,若我没在你身边,你只需捏碎此物,可保你一命。”
秦炎给陈怡雪的是一颗黑色小球。
这颗黑色小球之上附着了秦炎的一丝精神烙印。
这道精神烙印也是一道精神攻击,只要是宗师之下的实力,全都会被这道精神攻击杀死。
不是秦炎不想给陈怡雪更高的精神烙印,而是他现在修为还未达到。
现在的秦炎还只是筑基境,未到金丹境,所以还未修炼出神魂。
神魂,是金丹境才能修炼的,等进入元婴之时,它将和金丹彻底融合,成为所谓的元婴。
若是有了神魂,秦炎可以在百里之外操纵神魂,直接斩杀宗师,甚至是玄境的强者。
不过在秦炎看来,这道精神烙印保护陈怡雪也暂时足够了,若是有宗师级别的高手前来,这道精神烙印被激发,他也会感应到。
陈怡雪拿着秦炎给的黑色小球,看了又看,一脸的不相信。
就这么个小东西,能保自己一命?
要知道,在她的家中,好几位大武师级别的武者都受了重伤,对方的实力可是极为强大可怕的。
不过为了给秦炎面子,陈怡雪还是收了下来,聊胜于无。
见陈怡雪收下了东西,秦炎也不再逗留,跟她告别了一下,然后便离开了这里,前往大学的校门口。
……
“白教授好。”
“你好。”
“白教授你今天真漂亮。”
“谢谢夸奖。”
在通往大学门口的一条水泥路上,白冰岚一个人走着。
她身穿黑色的OL职业套装,身材丰满,带着一点丰腴的美感,整个人有着冷然的气质,如一座冰山,让男人极其的想要征服。
此刻的她有些失神,虽然在回应着路过学生的招呼,但她明显的有些心不在焉。
因为,她还在想着教室里发生的事情。
今天在教室里发生的一切,让白冰岚的认知被狠狠的震了一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仅仅是以银针便让伤口愈合,比上亿美金研究出来的药剂还要厉害,他是怎么做到的!
自己学医二十多年了,一点也办不到!
更让白冰岚汗颜的是,自己早晨还看不起他,觉得他只是一个土老帽,没把他放在眼里。
但在教室里,自己被他狠狠地打了脸。
一瞬间,秦炎的身影以及那张脸出现在了白冰岚的脑海之中。
“不如,给他道歉?”
白冰岚这样想到,但很快就摇了摇头,自我否决了。
她拉不下这个脸。
最终,白冰岚拿出手机,拨通了她的爷爷白木春的电话。
“喂,冰岚,有什么事吗。”
白木春和善慈祥的声音响起。
白冰岚深吸一口气,道:“爷爷,我想跟您询问一件事,您听说过有中医用银针直接将伤口愈合的吗?”
“用银针,愈合伤口?你确定不是缝合?”
“不是,是愈合,并且在十几秒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这不可能!”
白冰岚的话一说完,白木春立刻否认,并且极为的笃定:
“这种事情,别说是我做不到,就是我们圣医阁的其他长老都做不到。”
“而且在中医史上的记载,也从未有过这种事,最快也要好几个小时,不可能十几秒就办到。”
随后,白木春告诉白冰岚,这种事一定要眼见为实,有可能是有什么障眼法,不能轻易的相信。
挂了电话,白冰岚脑袋里很迷糊,她也不知道该相信还是不相信了。
不知不觉,白冰岚来到了大学的校门口,只见前方一阵骚动声,许多人围聚在那里,几乎把整个校门口都给挤满了,水泄不通。
白冰岚不禁有点好奇,穿过人群,走了过去。
然后,她看到了一辆辆的豪车停在那儿,足足有二十多辆,几乎排成了一条长龙。
白冰岚都不禁惊讶了,这些豪车,几乎都是限量版的,就算这里是青州,要拿出这么多的豪车,除非是那些大家族之主。
“等等,怎么会是他?”
忽然,白冰岚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那是……秦炎!
白冰岚红唇张大,怀疑自己看错了,但是,事实就是,秦炎跟着一个中年胖子上了其中的一辆豪车。
白冰岚呆愣当场。
……
那辆豪车之中,在中年胖子躬身打开车门之后,秦炎坐了进去。
座椅是真皮的,极为的柔软舒适,车内还有一阵清新的气息,以及车里面的内饰,都极其的豪华。
秦炎在车里坐了下来,找了个舒适的姿势,翘起二郎腿。
一旁,那个中年胖子进来了,满是肥肉的脸上笑眯眯的,带着极度的讨好之色。
这个中年胖子就是赢大海。
秦炎跟陈怡雪告别之后,就出来见赢大海了,没想到他的阵仗极大,居然带了上百来号的护卫,豪车也开了这么多来,几乎引起了大半个青州大学的轰动。
秦炎不喜欢被那么多人围观注视,于是决定到车里跟他谈话。
“秦先生,实在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您不喜欢这种阵仗,下次,下次我一定改。”
赢大海暗中擦了一把汗水,连忙向秦炎道歉。
秦炎淡淡道:“罢了,跟我说说我小姑的事情。”
赢大海暗暗地松了口气,虽然他是这青州的首富之一,在整个青州,就是战神都得给他几分薄面。
但是,眼前的这位可是一位即将封侯的侯爷,只要跺上一脚,整个青州都得抖上一抖,他在其面前,就是一个小虾米罢了。
本来赢大海搞这么大的阵仗是想热烈欢迎的,给对方一个好印象,没想到差点弄巧成拙。
“事情是这样的……”
赢大海不敢有丝毫拖延,连忙将自己调查到的事情告知秦炎。
很快,秦炎也知道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这件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
那时候自己的小姑,也就是秦韵,跟一个名为郑云淑的女人结了仇。
结仇的理由是因为一个男人!
当时,秦韵要跟一个大集团的男人有生意上的合作,于是某天晚上去一个酒店里吃了一顿饭。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件事刚好就被那个男人的未婚妻,也就是那个名为郑云淑的女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