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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林氏康年

  两人对视一笑,原来是小楼外的故人

  不过,经过一整个冬天的修养,顾秋即使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认不出来他了。除了那双眼睛,依稀有些旧日的轮廓。

  相逢对面不相识,大抵就是如此。在自己的羽翼未丰之前,能晚一天对上就晚一天对上。

  如今天狼队护卫顾家村游刃有余,飞虎队和鹰扬卫飞速成长,周笑已经给鹰扬卫配备了全套特工装备,她其实更习惯叫他们特务营。

  不过入乡随俗,换了个鹰扬卫的名字。

  丐帮经过一个寒冬的休养生息,温暖舒适的火墙屋子,吸引了更多的乞丐加入。在青云县,在府城,甚至在京城,都有周小峰丐帮弟子的小身影。消息和情报的收集和传递更加得心应手。

  七天后,县试才会放榜。这几日,周笑都在镇上的济世堂免费义诊。因为一年之计在于春,让大家健健康康开始新生活,多好。

  而且周笑发现,自她升级五阶,她的空间已经没有任何变化了。不知道为什么。

  经过寒冬的洗礼,周笑决定还是要多囤一些粮食,还有棉花。因而这几天,空间里种植的就是棉花。

  放榜那日,县衙前人山人海,王浩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使劲往前边挤去。顾秋笑呵呵地拿出周笑送他的望远镜,发现前面的榜单上第三名就是自己的名字。

  县案首,他可以,可自家娘子说过,枪打出头鸟,像他们这种人,能过即可,藏拙重要。

  张揽排在第九,也顺利通过,等着接下来四月的府试。

  府试那天,王居正亲自带着自己的女婿去考试。除了五人联保,也不让带东西进去。因为参加考试的人很多,离考院近一些的客栈都满了,定不上。

  幸好周笑在两月以前就来考院旁边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三个月。

  其间周小峰带人来打扫过,也让府城的小乞丐暂时住在里面。但他们都很懂事,只占用了一个房间。其他房间都打扫干净。

  顾秋就带着张揽和其他三个联保的学子一起入住了租到的宅子。同时周小峰也来了。

  “姐姐!”

  曾经那个光着脚丫,流着鼻涕泡泡,双手冻烂的孩子,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英气少年。长相上变化不大,但其中的精气神和气韵完全不同。

  虽然周小峰今天依然穿着看似破烂的衣裳,但他眼神中偶尔闪过的一丝丝凌厉,以及日渐壮硕的身材,周笑居然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

  周小峰眼中全是孺慕之情,几步跑过来。

  周笑想要伸手摸摸他的后脑勺,居然发现几乎摸不到了,这孩子这几个月长高了。

  咧嘴傻笑着,周小峰低下了头,让姐姐如愿摸到了自己的后脑勺。

  把他带到自己和顾秋的房间,给他倒了一杯灵泉水,悄声问他:“什么时候从京城回来的?最近帮里怎么样?”

  喝了一大口水,他把毛茸茸的脑袋凑过来,眼中全是戏谑:“姐姐,我告诉你,我有大发现!”

  轻轻敲了一下他的大脑门:

  “别卖关子,快说!”()?()

  “姐姐,是这样。赵轩离开致远书院以后,不知道受了谁的推荐,他就到了这庆云府城一个姓林的员外家做了教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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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眯了眯眼睛,其中闪过他自己都没有发觉的义愤填膺。()?()

  喝了口水:“这个员外爷叫林康年,据打探到的消息,他是现任镇南侯林峰的不知拐了几拐的远房亲戚。关键是他是府城首富,有很多产业和铺子,还有一家钱庄,而且在很多地方都有分号。”()?()

  周小峰说着不自觉地看向姐姐,尾巴在身后快要摇断了,仿佛在说:“姐姐,快来夸我!”

  周笑点点头,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聚源钱庄?”周笑想了想。

  “姐姐,怎么知道?”周小峰腾地一下站起来。

  “猜的,继续。”

  孩子有些挫败,蔫头耷拉脑地说:

  “这个林员外虽然是林峰的远房亲戚,但此人为人正直,做人正派,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而且信誉很好。”

  周笑右手食指和大拇指搓着圈,也陷入了沉思。

  林康年,林峰的远房亲戚,是庆云府首富,当地的富商巨贾。而且难能可贵是个情深义重之人。他的发妻王巧儿,因生孩子大出血,且被人陷害,患上了严重的妇科疾病。

  这个时代,女子生病求医,更是难上加难,更不要说是妇科病。

  因此林康年出巨资请了很多大夫,然而妻子的病却没有多少好转。但他一直没有纳妾,四处为妻子寻医找药。

  后来林峰成了二皇子一派的人之后,不知从哪里知道了他的事,就派人联系他,想在二皇子那里献个投名状,把他拉拢到二皇子一派,并允诺请宫里的御医来医治他的妻子。

  书中记录,他被人用给妻子治病做诱饵,给二皇子一派提供了无数的金钱援助,最后妻子病重死去,他去找林峰报仇,在去往京城的路上被强盗杀害。

  他心爱的女儿也被人奸杀在自己的闺房里,最终林家这万贯家财都落入了林峰的手中。

  叹了口气,周笑感叹:还真是可怜的一家人,这一世,我得把他争取过来,成为顾秋的左膀右臂,和钱袋子。

  “姐姐,姐姐!”看到周笑眼神放空,半天不说话,周小峰急了。

  甩了甩头,周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他看着英气勃发的少年,面纱后的嘴角轻轻翘起:“我弟弟真棒!在府城都能打探到消息,以后你和你的丐帮就是姐姐的眼睛,姐姐的耳朵。”

  “知道了,姐姐!”少年斩钉截铁地回答。

  “赵轩到了林康年家,没出什么幺蛾子?”

  周笑的眼神眯了眯。

  周小峰把脸凑过来:

  “我今天刚刚收到消息,赵轩昨天晚上,赵轩去了城里的瑞彩堂花千两纹银买了一根适合十几岁少女的发簪,且庆云府只此一支,名彩蝶蹁跹。我怀疑他要干坏事。”

  周笑打了个响指,这就对上了!林峰一方面用给他妻子治病牵制他,另一方面也从他的女儿下手,一旦生米煮成熟饭,林康年想不认也没辙。

  十五六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她母亲常年生病卧床,父亲又经常做生意不在家,因而很容易被人引诱。

  再加上赵轩此人的确风度翩翩,温文儒雅,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个儒雅的大叔。而且能言善道,很会察言观色,因而很容易吸引女孩子。

  呵呵想得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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