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古装言情 庶女三嫁,我的前夫们全都火葬场了

第138章 皇上让我做他儿子的妾,有人惦记我的性命

  皇上的话让我心头一震,把头磕在地上,砰砰作响:“皇上,臣妇不想嫁给三皇子,他每一次的翻墙,都让府中的护院驱赶走的。”

  “臣妇对他没有私情,请皇上收回成命,臣妇只愿做齐思渡遗孀未亡人,不愿意做三皇子的侍妾。”

  我如此声声力竭告诉皇上我的立场,皇上铁了心的不相信我:“姜回,没了一品诰命夫人的身份,没有姜无恙女儿的身份,你就什么也不是。”

  “我儿沈青临不要身份,不要地位,不要权势,宁愿吃苦,也要跟你在一起,朕就成全你们。”

  “即日起,你是他的侍妾,他剥夺皇子之位贬为庶民,你们就去苍茫山相爱,朕看你们能相爱到几何!”

  苍茫山,距离京城二百里,几座大山连在一起,皇上现在就是想看看沈青临是不是打猎真的能养得起我。

  所以皇上不给我任何回去收拾东西的机会,也没有给沈青临任何东西,更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把我们两个塞进马车里,直接拉到苍茫山了。

  皇上的目的显而易见,让沈青临出来过过苦日子,知难而退,所以,他并没有昭告天下,赐婚我给沈青临做侍妾。

  他只是口头上对我说,对沈青临说,我们两个可以在一起了,他成全我们两个了。

  我也因为他没有昭告天下,在苍茫山脚下破烂房里拒绝了沈青临对我的求欢。

  沈青临竭力压着自己的高昂,脸和双眼憋的通红:“姜回,你说的对,父皇一天没有昭告天下,你就不是我真正的女人,不能随便把身体给我。”

  “没关系,姜回,我能等,我相信有一天,父皇会再叫我们回去,会给我们赐婚,告诉天下人,你是我的人。”

  我把衣裳拢了拢,拔下头上的簪子,褪去手腕上的金镯子,递给沈青临:“沈青临,你心悦于我,我心里知晓,我要的是一份光明正大,不是苟且!”

  “这簪子,镯子,打的时候用料很足,能换不少银子,你先拿着,明天我和你一起去镇上,咱们买锅碗瓢盆,米面油,再给你买弓箭,再修修这破房子,日子总能过下去。”

  沈青临全身上下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我们两个之前的东西加起来,就是我带的两个镯子和一个簪子。

  我愿意把镯子拿出来,我告诉他,我跟他一样,我不介意跟他过苦日子。

  沈青临接过簪子和镯子没有自己拿起来,而是直接重新套到我的手上,把簪子插到我的发髻中,抄起一根木棍,塞到我的手上:“姜回,我说了舍弃一切,只要跟你在一起,哪怕是打猎,我也能养得起你。”

  “我刚刚听到狼叫,我现在进山,等我出去的时候,你把这破门插好,拿着棍子,谁来都不要开门。”

  我听到他这样一说,故作猛然一紧张,抓住他的手:“不,沈青临,夜晚山上危险,你要进山,也得等着买了弓箭。”

  “簪子和镯子都是死物,没了以后还可以再寻,你若没了,受伤了,你让我在这举目无亲之地怎么办?”

  “我有刀!”沈青临弯下腰,从自己的靴子中,掏出两把匕首:“这匕首很锋利,削铁如泥,捅一个狼没有任何问题。”

  “你在这等我,我去打狼,明天早晨,咱们一起去镇上,卖狼,换银子,买衣裳,修缮家。”

  他把这个没有屋顶四处透风的破屋子称为家,要跟我修缮这个家,让这个家变成我们遮风挡雨的地方。

  他如此坚定,我岂能拖他后腿,我张口柔身关心叮嘱:“沈青临,打不到狼没关系,你要安全的回来。”

  “我认识一些草药,等到白天,我们可以一起去上山找到挖一些下来,也是可以换一些银子,供你我生活!”

  沈青临紧紧的握着我的手:“我知道,我会小心,你在这里等我,小心一些。”

  我把另外一只手附在他的手上:“好!”

  我的主动让他眼中闪过欣喜,随即为了我的安全,两把匕首,留给了我一把。

  月光皎洁,从没有屋顶的房子里洒落下来,照料着一切,我借着月光,目送着沈青临离开关上门。

  我把破门抵上,背靠着门,一手握着棍子,一手握着匕首,昂头望天,看着月亮,等待着。

  皇上把我们送过来,暂时性我爹和沈知安还有何苗他们不会来,他们会静观其变,不会在皇上盛怒时去触他的霉头。

  我摸了摸手腕上的金镯子,两个金镯子,至少值千两,按照寻常百姓,一天两顿,粗布麻衣,若是有田,一月所花,最多一两,甚至更少。

  若是镯子换成千两银子,省着些花,我不会让自己饿死,还能让自己过得更好。

  就是有一点,不知道皇上愿不愿意让我们过得更好,会不会从中作梗,让我们知道苦。

  我静静的等待着,静静的思量着,在这只有皎洁月光,有些寒冷的夜里,思量着我的以后和未来。

  就这样我睁着眼睛,从夜里等到黎明,听到几声脚步声,我昏昏沉沉的脑袋,瞬间清明,我往外望。

  就看见沈青临浑身是血,肩上扛着一头狼,手上拖着一头狼正在向破烂的房子走来。

  我连忙打开门,向他奔了过去,黎明的第一缕阳光从东方升起,落在沈青临身上,让浑身是血的他,看着极其伟岸,顶天立地,英俊坚定。

  可惜他的身体里流淌着沈家的血,他的父皇是我的杀母仇人,无论他是如何对我掏心掏肺,爱我深似海,我都不会爱上他,都不会把身体给他,更不会为他生儿育女。

  “哐当一声!”

  沈青临把肩头上的狼扔在了地上,咧嘴冲着我露出爽朗的笑容:“姜回,我就说我能养得起你!”

  我张开手臂想要扑向他,抱着他,他却制止了我:“姜回,我身上脏,别弄脏你,走,咱们去镇上卖狼去。”

  我垂一下手臂,声音哽咽,满眼崇拜:“好!”

  沈青临把两只死狼,绑在两个木棍上,拖着木棍,浑身是血,带着狼和我往镇上去。

  路过一条小溪时,他才停下来,把脸和手洗干净,之后继续拖着狼走,没有让我帮一点忙,只让我在旁边走。

  走了一半的路,路上碰见村民赶牛车,带了我们一程,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用帕子遮住了脸。

  等到了镇上,沈青临把两头狼往地上一放,立马引起了镇上来来往往的人注意:“这位小哥,你太厉害了,苍茫山上有狼,可没有人像你这样,一次性打了两头下来。”

  “是啊,是啊,这两头狼得有二百多斤吧,狼皮很完整,做袄子,做被褥,都可以!”

  “对对对,听说狼肉也不错,把这狼买回去,不光有肉还有皮,划算划算!”

  “小哥,这两头狼多少银子?”

  沈青临拱手对众人道:“各位,我与我娘子初来乍到,第一次猎到狼,也不知道是什么个价,就两头二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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