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1章
“堂堂鹅厂法务部的制胜法宝就是钻某些方面律法还不足够完善的空子?”沈瑶摇头讥笑。
“你以一个律师身份说出这种话来难道不觉得有失专业性吗?我现在是问你,存在着一定程度借鉴了‘轮回’的‘涅槃’,到底是触碰到了知识产权法中的哪一条明文条款?”对方主攻这一个点。
话罢再是看向审判席。
继续作道,“审判长,各位审判团成员,我还是那句话,游戏世界本身就是一个大熔炉,根据对方所举证的这一些,我认为压根就无法说明‘涅槃’是抄袭的‘轮回’,只能说明‘涅槃’是高度借鉴了‘轮回’的一些方面,而根据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在界定游戏是否抄袭的明文条款上,也没有相关内容能够说明‘涅槃’属于抄袭,同样一个道理,鹅厂对外界一直也是持着开放性的被借鉴态度,就目前鹅厂的多款游戏,只要外界能够依着相关条款来借鉴的话,鹅厂绝对保持自身的开放态度,以此让游戏产业在国内良好的大环境中迎来更进一步的欣欣向荣!”
这番话,毫无疑问已经是厚颜无耻到了极点!
鹅厂开放被借鉴的态度?
要是开放这种态度的话,过去那些年里怎么还动不动就告这个告那个?
还有,现如今的鹅厂游戏已经成了业内巨无霸,无形中早就展开了垄断统治之姿。
所以,就目前而言,别说是鹅厂开放被借鉴态度,就算鹅厂开放接受被山寨被抄袭被照搬的态度,也不会有人会去抄他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无论再怎么照搬抄袭,都不会对现如今的鹅厂造成任何威胁,在鹅厂的统治之下,就算再怎么抄袭都好,都改变不了到最后不仅连肉吃不上,就连汤也都休想喝上一口的结果。
原告律师席上。
对于对方的主张。
沈瑶再是轻蔑地笑了笑。
继而正色道,“审判长,各位审判团成员,诚然根据现有的知识产权法,的确没有相关条款能够敲定‘涅槃’的抄袭,但是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在游戏领域是暂未完善的,然而法理法理,在于法的同时也得在于理,就‘涅槃’跟‘轮回’这二者,外界几乎是一致认定‘涅槃’属于全盘照抄的‘轮回’,难道就因为知识产权法在游戏领域中的暂未能完善,就可以肆意妄为了吗?如果这样的话,日后又还有原创型的研发者吗?那样一来在相关律法未能得到全面完善的领域上,将演变成彻头彻尾的弱肉强食,伴随着的将会是更加肆无忌惮的公然侵占,公平与正义还又会存在吗?”
“审判长,各位审判团成员,我反驳对方律师的说法!法院,讲的就是一个法字,而法理法理,那也是法字在前,对方律师这是颠倒了二者顺序!在知识产权法中没有任何明文条款能说明‘涅槃’是抄袭的情况下,如果‘涅槃’因此被仲裁,那对于鹅厂来说又是何等的不公平?要知道,鹅厂可是全国首屈一指的纳税大户,更是为全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企业,一旦不公落下,这寒的将会是所有鹅厂人员的心,届时对于鹅厂来说,理又何在???”
鹅厂法务部代表高声声张起来。
关于法与理。
成了这出庭审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