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孙枫,已经来到了通州的地界。
由于他坐着祥和金蛛一路狂奔实在是太过扎眼,距离通州还有三百米距离时,孙枫为了低调起见,便将祥和金蛛收回了自己的遁空神戒,一个人徒步走入了通州。
因前任太守刘遮丑之死,对通州的打击非常大,通州的百姓们过了几天穷酸日子。后来,新任太守走马上任,通州的现状改善了一段时间,可还是会有一些乞丐和小混混在通州城内四处乞讨作恶。
孙枫的身材高大,进入通州后就发现自己沿路被很多人用了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
他们不是没见过高大帅气的小伙子,只是以为他和通州本地的那些乞丐小混混们是一伙儿的,才用这种眼神看着他。
孙枫走了差不多一公里的路,正准备进一家客栈打尖儿,便看到了门外的一位小二。
他上前问起小二:“嗯?小二,我且问你,你们通州的人是不是有病啊?我脸上有字儿吗?为什么要用这种怪异的眼神看我?”
小二见过的客人比孙枫这十五年来遇到的都多,听到他这么问,就知道他不是本地人。
小二露出一脸谄媚的笑:“哟客官您来了。客官勿怪啊,真不是我们通州的百姓脑子有病才这么看您,实在是您太高大威猛了,与我们通州本地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和乞丐们身上散发的气质有些相似,所以他们会这么看您,应该也是打从心眼儿里恐惧您的威风而已。”
孙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并不责怪这位小二将自己和那些腌臜泼皮相提并论。
“原来如此,看来你们通州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和乞丐们还算是你们本地的一种特产喽。那,你们的太守大人难道不派捕头去抓捕他们吗?让他们这么扰乱治安,朝廷若是下来了人去查,你们太守大人难道不会有失察之祸吗?”
小二呵呵一笑,替孙枫解答了他心中的疑惑:“嗐,客官这您就有所不知了。如今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各方势力纷纷举旗造反,各路诸侯拥兵自重,搞得民不聊生,大家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在外忧内患如此严重的局势下,哪国皇帝会傻到为了这么点儿破事,派人去惩治我们这个小地方的大人?因此,大家也就都习惯了,客官我劝您还是别管闲事了,您要来点儿什么吃食?”
“一壶茶,一盘花生米,再上一盘酱牛肉就好。”孙枫回答的语气十分平淡。
小二听到后,连忙朝着伙房的位置喊了一声:“得嘞,客官请入座!稍等片刻,准备一盘酱牛肉!”
后面,小二便去忙活了。不一会儿,一壶茶一盘花生米加一盘酱牛肉就给孙枫上齐了。
孙枫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正要动筷子,就看到了一位背着双枪左手抱着一个瓷罐的少年。
少年的年龄看起来并不大,应该比自己小上三岁左右,身高一米七六,穿着一袭红色服饰,不太像是燕国的服饰,倒像是大宋那边的百姓才会穿的服饰。
值得让孙枫注意的是,他的那双眼睛和眼神。孙枫从这位少年的眼神中看出那分明是失去了至亲之人的一种仇恨眼神。压根就不用问,孙枫就知道这位少年应该和自己一样也是刚刚失去身边人的可怜人。只不过,孙枫没有潘浩宇那种五官通明的体质,看不穿这位少年究竟失去了至亲还是失去了什么让自己在乎的人。
这位少年站在这家客栈外,嘴里喃喃自语:“娘,我已经走出了大宋。迟早有一天我会为您亲手报仇,娘,我向您保证!最多十年时间,我一定会让那家伙付出血的代价!”
说完之后,少年便将瓷罐放在了自己的包袱中,背着双枪走进了这家客栈。
看到这儿,孙枫对他的背景有些困惑。从衣着来看,这少年并不是穷人,怎么会连个储物戒指都没有?
这年头儿,谁还用包袱这种土掉渣儿的方式储存自己随身的物品?少年进来之后先去柜台付了点儿银子,住进了地字号乙房。将那个放着瓷罐的包袱放置在了房内,然后就背着自己的双枪,出来吃饭了。
他只点了一盘咸菜和一碗米饭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孙枫觉得他有点儿意思,有银子住地字号乙房,却没银子点酱牛肉?随后,孙枫招来小二,要求和他拼个桌,又点了两盘酱牛肉。
孙枫拿着两盘酱牛肉来到了这位少年所在的桌子,主动与他打了一声招呼。
“兄弟,幸会!我观察你有段时间了,想结识一下你,怕你吃不饱又给你点了两盘酱牛肉,不知兄弟你尊姓大名?”
少年看到孙枫拿着两盘酱牛肉走进来,抬头看了一眼孙枫,却被他的惊世容貌所震惊。
“信阳何晓风,今年十三岁,多谢兄台的厚恩,那我就不客气了。兄台,你叫什么名字啊,你年龄多大了?哇塞塞,兄台你长得好高!真……帅啊!比我都帅,嘿嘿嘿”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儿,也就大宋人说话这么文雅,对兄弟的叫法与其他国家不一样。
在他们国家兄弟不叫兄弟,而是叫兄台。
孙枫说起来还是第一次与大宋人接触,想不到会这么文雅。可他也不是第一次被人说帅,自己早就都习惯了。
在苦笑一声后,孙枫回应了他:“呵呵,低调低调。我乃燕都孙枫,今年十五岁。这样算来,我该叫你一声弟弟吧?”
何晓风对孙枫点了点头,之后就用出了他们大宋才会使用的礼节,对孙枫行了一礼。
“是啊!那,兄长在上,受弟弟一拜。”
孙枫扶起何晓风对他说:“今日萍水相逢也是一种缘分,哥哥刚才看到你的时候,其实就有很多疑惑。不知,弟弟可有时间替哥哥解惑?”
何晓风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让孙枫尽管说出他心中的疑惑。
“兄长,您不必如此客气,请讲。”
孙枫实在是对他抱着的那个瓷罐感兴趣,按这片大陆各个区域的民间故事中所说,亲人死后都要马上下葬,不会有人拿着亲人的骨灰在大街上乱跑。
那何晓风手里的瓷罐内若不是骨灰,那又会是什么东西呢?
孙枫直接就问出了那个瓷罐和他进来前嘟囔的那三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看你进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瓷罐,好像又说什么走出大宋报仇的事情,不知道弟弟方不方便透露?若是哥哥能帮上的忙,哥哥一定会义不容辞地帮你。”
何晓风不是很信任萍水相逢的孙枫,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半真半假。
“好,这倒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不瞒哥哥,我出生在一个武将世家,瓷罐内是我娘给我做的牛肉脯,因我父亲在战场不幸战亡,朝廷一道圣旨就将怒火发泄到了我家。我昨日刚走出大宋的境内,此次来到燕国只为参加打擂。我也的确是带着报仇目的而来,我娘为了掩护我逃出信阳,不幸被小广王所害,所以我一定要成为一代将帅替我娘讨回公道!”
孙枫知道何晓风没和自己说实话,既然他不信任自己,自己也就懒得去拆穿他了。
“哦,是这样啊。牛肉脯?那不就是牛肉干吗?你们大宋真有意思,都民不聊生了还顾着内斗啊?呵呵呵。你这么年轻打什么擂,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大燕最近还有擂台比武?”
何晓风看到孙枫身上一尘不染的样子,就知道他应该也是今日才抵达通州。
既然他问起此事,何晓风便一五一十地将事情的经过都告诉了他:“昨日我刚打算去投奔远方一位亲戚,在你们大燕雄州的城门口看到了一则告示,说是你们大燕的平寇王吴康,奉旨在通州摆武设擂,诚邀天下英雄前来通州选举出四方将帅去大漠扫平匈奴。我觉得这是个扬名立万建功立业的大好机会,就直接朝着你们通州这边来了。”
听完这些话,孙枫微微皱起了眉,看到他吃饭都背着那两把枪,问起了他这两柄兵器的来由。
“那你这两把枪又有什么讲究?为什么背着,不用储物戒指存起来?”
没曾想,何晓风的一个反问让孙枫感受到了什么是文化差距:“我这两把长枪,各长六丈,一把叫血翎,另一把叫饮煞。哎,孙大哥,什么是储物戒指?”
说着,何晓风就从背后亮出了这两把枪的真面目。
血翎的枪身呈现出了一抹紫色,枪刃却是一抹鲜红色,上面枪刃的锋芒依然可见,此乃何晓风之母生前所用,在临死之际交予他使用;而饮煞是一柄双枪头的长枪,枪刃是血红色,枪身凄白如雪,是他自己所用的一把枪。
面对何晓风提出的这个问题,孙枫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啊?你连储物戒指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功法储物戒指力量和气息超神器至宝神花仙草丹药炼丹炉鼎这些名称,在大燕境内虽然算不上人人皆知,但只要是修炼之人应该都有所耳闻,或是拥有一两件至宝,就算这些修炼之人手中没有至宝,应该也有与自身契约的灵宠。
可对于文化常年闭塞的大唐大宋大梁大秦楚国韩国赵国魏国齐国蜀国吴国东汉和西汉,这些燕国子民多多少少都知道的名称,对他们这些国家的子民们来说,简直就是天书一样的词汇。甚至,连每一位修炼之人都会去修炼的玄脉,这种最基本的东西也很少有人能开启,就更别说是什么珍稀的体质或是特殊的瞳力了,那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神仙的能力。即
便真的有,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全国上下都找不出十个人。何晓风作为第一位走出大宋境内来到燕国的子民,听到这种词汇,简直就像是远古猿人刚知道这个世界还有火种一般,眼神之中对储物戒指充满了好奇。
“是啊,我们大宋从来都没有这种东西……哇!这就是储物戒指吗?好神奇啊,是怎么变出来的,孙大哥你能教我吗?”
孙枫很随意地用自身气息激发了自己手指上的遁空神戒,就变出了块儿一两银子的银锭。
看到银锭还能这么变出来,何晓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银锭他当然认识,尽管各个国家之间流通的货币不尽相同。
可银锭作为日常货币,几乎每个国家都会用银锭来购买日常所需。
何晓风用一种求知的眼神看向孙枫,想让他教教自己怎么变出这玩意儿。
可孙枫此时对大宋的文化简直是无语了,怪不得外面的人都说大宋整个国家的子民只懂舞文弄墨吟诗作对琴棋书画。
他们整个国家对于战场作战的战术和布阵方面并没有过深的了解,这也难怪何晓风他爹会战败被皇帝下旨降罪。
人家敌军都开始用杀伤性特别大的超神器,与大宋将帅们作战了,结果大宋将帅们还用一些没什么特殊能力的冷兵器和以前用过的孙子兵法与对面装备精良的大将战斗,他们大宋不败才怪啊!
孙枫看着年纪尚小的何晓风露出这种求知眼神,心里有点儿难受。
不忍心告诉他,是因为你们大宋从一开始的起跑线,就在战斗方面输给了其他的国家。
他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对何晓风说:“你别叫我孙大哥,叫我枫哥或是孙哥都行。至于这东西要怎么变出来,将自己体内的力量和气息输入其中就行了啊,你身上是不是没有力量和气息啊?”
何晓风憋红了脸想释放出一点儿力量和气息,结果憋了半天就蹦出了个响屁。一脸尴尬的他,只好放弃释放力量和气息的想法,对孙枫摇了摇头。
“好像没有,这是什么东西啊,是气功吗?”
孙枫看他蹦出了个屁,放声大笑了起来。
笑了一会儿后,他的语气就变得严肃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稍微有点儿沾亲带故。严格来说就是修炼者都会修炼的一种力量。伴随我们每个人体内这种力量的提升,战斗力也会有所提升。战斗力只要提升就能使用更强的招式了啊,像我们修炼者所学的功法残卷拳法腿法或是腾云驾雾都离不开这种力量,只不过伴随有些人特殊的体质,所修炼的功法或力量都有所不同而已。”
就在何晓风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在了这家客栈的柜台。
那是一位身材足有两米一的壮汉,浑身的腱子肉即便隔着衣服都能清晰可见,皮肤黝黑,留着一头短发。
壮汉背着一把巨剑,怒目圆睁地瞪着眼前的小二,声称要在这家客栈住店。
“小二,洒家要住店,你这儿可还有闲置的客房?”
小二露出一脸歉意,对这位壮汉说:“抱歉客官,本店客满了,还请移步去别处投宿吧。”
谁曾料到,这位壮汉一听小二说客满了,一手抓在小二了衣领,将他略显瘦弱的身体从柜台中抓了起来,一脸暴怒地问出口。
“什么?客满了?”
小二哪见过力量如此之大的客人,被他一手抓起来后,浑身都吓得腿软了。
小二只好惊恐地回应了这位壮汉:“客官请放手,本店确实客满了。”
壮汉非常不乐意,后果十分严重。他怒目圆睁地盯着他,为难了一脸惊恐的小二。
“洒家不管!呀啊啊啊!今日洒家就要住在这儿,不走了!你若不给洒家腾出一间房,休怪洒家今日将你们这客栈拆了!!!”
正在客栈吃饭的客人们一听这位壮汉的声音,吓得一个个连饭钱都没付就跑出了客栈,生怕这位壮汉拆客栈的动静太大会误伤自己。
“快走!大事不好了……!”
就在这时,正在伙房忙活的客栈老板,听到柜台传来的吵闹声,赶忙从后面走出。
看到一位壮汉一手抓起了自己客栈内的伙计,上前对这位壮汉歉然一笑。
“好汉请您手下留情,不要为难我们这小本生意。”
壮汉一听这位老板竟然不给自己面子,将小二一把放下,将目光转向了这位客栈老板。
眼看这位壮汉就要一手抓起客栈老板,一直在坐着看戏的孙枫与何晓风都眉头紧皱。孙枫本想出手救下客栈老板,何晓风已经一个箭步冲出,手持双枪便对这位壮汉出手了。
只见,他身影一闪,双枪就已经架在了这位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壮汉头颅处。
孙枫则是一脚踢飞了在桌子上的一盏茶壶,砸到了这位壮汉的右手,令他右手吃痛。
壮汉强忍疼痛,怒吼出声:“是谁敢砸洒家,放肆!呀啊啊啊!”
当他喊出这句话的时候,才惊愕地发现自己的头颅两侧各自架住了一把长枪,只要自己擅自乱动,那下一秒自己绝对会血溅当场。
何晓风冷漠地询问壮汉的姓名:“大哥,你怎么称呼?如想住在客栈,不嫌弃的话就和我住一间房吧。”
孙枫则是坐在座位上一脸笑意地看着他俩对峙,他正想看一下何晓风实力如何,是否值得长久相处。而这位壮汉背后的那把巨剑恐怕来历也不凡,若是他俩真的战斗起来,孙枫也能用镇域玄武罩给他俩提供一个合适的战斗区域,保证不会弄坏这家客栈的任何贵重物品。
壮汉自知已经被何晓风用双枪压迫在头颅两侧,自己和他贸然动手,很有可能会吃大亏。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儿,他只好顺着何晓风的话报上了自己的姓名。
“洒家李豹风,如果小兄弟肯与洒家共挤一屋,如此甚好。”
何晓风还以为自己要和李豹风大战一场,没想到这厮竟如此识趣。而他,也不是什么咄咄逼人的坏人,便劝诫李豹风向小二和客栈老板道歉,此事便算了了。
“李大哥,你行事如此鲁莽,吓坏了那位小二。请向店家老板与那位小二道歉!否则……”
后面那话即便自己不说,李豹风也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
李豹风很痛快地对那位小二和身边的客栈老板道歉了:“对不起!是洒家冲动了,这是五两银子就当是洒家的赔罪。”
说着,李豹风就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五两银子,扔给了那位客栈老板。
客栈老板收下了这五两银子,自然也就原谅了李豹风的冲动行为。
客栈老板看向了何晓风与正在桌子上坐着看戏的孙枫,为了表达自己对他俩的感激,决定免去他俩的住店费用。
“多谢两位少侠仗义出手,为了表达小店的感激,今晚就免去你们的住店费用好了。”
“店家客气了。”
何晓风说完这话,便收回了自己的双枪,回到孙枫身边继续与他喝茶吃肉。
“枫哥,让你见笑了,咱们继续喝茶吃肉。小二,劳烦再上一壶茶!”
孙枫只是看了一眼何晓风,又看了一眼愣在原地的李豹风。
他回头对何晓风微微一笑:“晓风弟弟的枪法真快,着实令哥哥开了眼界。”
由于李豹风引起这场风波,客栈外还有正在看好戏的百姓们。他们见识过何晓风是怎么用双枪压制李豹风的枪法,都在心中暗暗吃惊。
就像孙枫说的那样,何晓风从出枪到使用双枪架住李豹风的头颅两侧,前后仅用了两秒的时间,枪法快到肉眼无法看清,实力绝对不可小觑。
李豹风足足愣了十几秒,才快步走到了孙枫和何晓风身边,问起他俩的姓名。
“两位兄弟,洒家是个粗人,一向只敬佩英雄好汉。不知洒家可否请教一下你们的名字?”
孙枫似笑非笑地看着李豹风那充满男人味的热血面孔,问他知道了自己和何晓风的名字后,是不是想回去找人报仇。
“怎么?知道我们俩的名字之后,你这个家伙想回去找人再报仇吗?”
李豹风一听孙枫这话,连忙摆手回应他:“没有,洒家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洒家只是想结识一下两位英雄好汉。不如,今晚洒家请客,为咱们的相识干一杯如何?小二!来三壶好酒,洒家今晚要与这两位英雄好汉不醉不归!!!”
之前,那位被李豹风一手抓起又放下的小二,听到这话已经被李豹风刚才的行为吓破了胆子,哪里还敢给李豹风上酒?
此时客栈内只有他们三位客人,客栈老板知道被李豹风吓跑的那些客人是不会回来了。今日损失了这么一大笔银子,也只能无奈地摇头。即便客栈内只有一位客人,客栈老板也只能硬着头皮给客人服务,开客栈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儿本来就不好干,结果还遇到了这么厉害的一位莽爷。
看到小二已经被吓得不敢拿酒,客栈老板只好带着另一位小二,带着三壶好酒给他们上酒。
“三位客官,吃好喝好,还需要什么吃食尽管吩咐。”
由此,孙枫看出了李豹风有社交牛比症。刚才何晓风用双枪威胁他孙枫又用茶壶砸到他右手的恩怨,早就随着李豹风打开三壶好酒的热情而烟消云散。
李豹风打开了三壶好酒的酒盖,对何晓风与孙枫说:“两位兄弟,如果不愿意告知洒家你们俩的姓名也没有关系,今晚咱们仨相遇就是一种缘分!来来来,一人一壶酒敞开肚子痛快的喝,不用担心银子的事,洒家自会买单。”
何晓风刚用双枪威胁过李豹风,对他没什么好印象:“我叫何晓风,今年十三岁。”
孙枫则是保持自己脸上的微笑,说出自己的名字和年龄后,又反问了李豹风的年龄。
“孙枫,十五岁,很开心认识李兄弟,李兄弟年龄多大啊?”
李豹风没想到会这么巧,在说出自己的年龄后,灵机一动又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真实想法。
“哦?这么巧?洒家今年刚好十四。哎!洒家忽然有个想法,不如咱们仨就在今晚结拜为异姓兄弟吧?你们二位意下如何?”
听到他们仨的年龄,不管是客栈外看戏的百姓还是客栈老板几位客栈伙计都讶异了一声。谁也不愿意相信,刚才凭一己之力压制李豹风这等莽夫的两位少侠,竟然一位只有十三岁另一位才十五岁。
三人之中就数何晓风的年纪最小,他刚走出大宋国境,不知道该怎么拿定主意便看向了孙枫,用眼神示意他:愿意和这样的莽夫结拜吗?
孙枫倒是觉得李豹风真性情,完全就不理会任何人的看法,同意了李豹风的提议。
“好啊,今日我能遇到你们二位或许是命中注定,那就一起结拜为异姓兄弟!”
李豹风哈哈一笑:“哈哈哈哈,孙兄真豪爽,那就借我们手中的美酒今日结拜!哎?你们俩发现了吗?咱们仨的名字中都有一个风字,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哈哈哈哈哈!”
听到李豹风后面这话,何晓风与孙枫彼此对视了一眼,真别说哈,还真是这样。
孙枫嘿嘿一笑:“我的枫可和你俩不一样啊,我的枫是枫叶的枫。”
何晓风一听孙枫竟然这么幽默,心中对李豹风的芥蒂也就此消失,与李豹风一同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
三人既然打定了主意,便一起摆弄了一下饭桌。
在三人面前各有一壶好酒,三人对着客栈窗外的月色一同说出了结拜之词。
孙枫的年纪最大,自然是大哥:“苍天在上,厚土为下,日月见证!我孙枫今日愿与李豹风何晓风两位兄弟结拜为异姓兄弟,今后愿与两位兄弟共享荣华富贵,此生绝不背叛两位兄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两位兄弟早我一步仙逝,那我一定会安顿好他们俩的家人,如有违背,天打五雷轰!!!”
李豹风是二哥:“苍天在上,厚土为下,日月见证!洒家李豹风今日愿与孙枫何晓风两位兄弟结拜为异姓兄弟,今后愿与两位兄弟共享荣华富贵,此生绝不背叛两位兄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两位兄弟早我一步仙逝,那洒家一定会安顿好他们俩的家人,如有违背,天打五雷轰!!!”
何晓风年纪最小,自然是三弟:“苍天在上,厚土为下,日月见证!我何晓风今日愿与孙枫李豹风两位兄弟结拜为异姓兄弟,今后愿与两位兄弟共享荣华富贵,此生绝不背叛两位兄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两位兄弟早我一步仙逝,那我一定会安顿好他们俩的家人,如有违背,天打五雷轰!!!”
随着三人的声音落下,一起对着窗外的月色叩了三个响头。
叩完三个响头,孙枫便将两位兄弟从地面扶了起来。
“二弟,三弟!”
“大哥,三弟!”
“大哥,二哥!”
三人彼此称呼了一下彼此,便一人手持一壶美酒一饮而尽。
喝了一会儿,何晓风因醉酒后心情大好,连话匣子也打开了:“二哥,我还没问……你来自哪里?为何会来通州?”
何晓风的酒量就那样,才喝了不到五分之一就已经有了醉意。可李豹风是个粗汉,酒是他每天都会喝的粮食,说是千杯不醉都是小看他了。
只要有酒给他喝,他能连续喝上十天十夜。
于是,李豹风喝了一口美酒后,大笑着对三弟说出了自己到通州的来意。
“哈哈哈哈,三弟问得好!洒家来自山西太原,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铁匠。实不相瞒,大前天洒家还在家乡的铺子里打铁呢,邻居看到城门口贴出了一则摆武设擂的告示,说是诚邀天下英雄前来此地选举四方将帅去大漠扫平匈奴,便将那告示揭了下来给洒家看。可洒家是个粗人,连大字都不识一个,如何能看得懂?后面,洒家便找来了一位老先生朗读了一遍上面的告示。听完之后,洒家的内心就像是被火烧红了似的兴奋,成天在家乡打铁,实在是憋坏了洒家。手头儿技痒的洒家,后来想着反正也是杀人,与其每天和家乡那些人争吵,倒不如带着一身好武艺去投军报国,杀了那群狗杂碎来的更痛快,哈哈哈哈!后来,洒家将铁匠铺子卖了,背着这柄巨剑就徒步来到通州打擂台了,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两位兄弟,真是太开心了,哈哈哈哈哈!大哥三弟你们看样子也不是本地人,难道也是来打擂的?”
孙枫虽然也不是酒量特别好的人,可他体内有冰儿,无论喝多少酒都能被冰儿吸收,即便与李豹风喝上十天十夜完全不带一点醉意,这就是修炼紫阳功和体内有召唤物的好处。
面对二弟李豹风的这后面的问题,孙枫向他摇了摇头。看着何晓风喝的有点儿不省人事,显然是开不了什么口,便对李豹风说出了自己与何晓风来自哪儿,而自己今晚一别后又要去哪儿。
“二弟,我来自燕都,三弟来自信阳。我并不是来打擂的,只是路过通州,特来借宿一晚。但今晚能遇到你们两位兄弟,大哥很开心啊!可是,明天我就要踏上前往漠北之路去支援家父家母击败匈奴大军了。倒是三弟和你一样都是前来打擂,大哥明天就要走了,预祝你们俩旗开得胜,咱们有缘再会!来,干!”
李豹风来自齐国,何晓风来自大宋,只有孙枫一个人是燕国子民。他们仨今晚能聚在小小的通州客栈内一起结拜喝酒,怎么能不感叹世间的命运奇妙之处。
李豹风举起了手中的一壶好酒,对孙枫说:“原来,咱们都不是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啊。今日因缘际会,可真是三生有幸。来,大哥!洒家敬你一杯!干!”
何晓风醉醺醺地看着二哥和大哥一起敬酒,半梦半醒地对孙枫说:“大哥,这么快就要走了……吗?大哥……”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倒在了酒桌上。
孙枫看着醉倒的何晓风,又对还能继续喝的李豹风嘱咐了一句:“行了,三弟你酒量不好,就别说话了。二弟,我走之后,你要好生照顾三弟,知道吗?出门在外,兄弟就是咱们彼此能依靠的人了。”
李豹风听着孙枫的话,眼眶有些湿润,在抹了一把泪后,李豹风看向了孙枫:“大哥……洒家……好吧。大哥,咱们这一别,不知何时还能见面,你自己一路小心啊!遇到困难和挫折,别忘了找兄弟,洒家和三弟永远会等你回来。”
孙枫拍了一下二弟的右肩,露出一道鼓励的微笑:“嗯,我会的,好兄弟!”
这一晚,李豹风由于不舍和大哥分离的痛苦,加上与两位结拜兄弟的相识,兴奋地连续喝了九坛女儿红,才心满意足地一把扛起三弟的小身板儿,一摇一拐地回房休息了。
当他快要走出孙枫视线的那一刻,李豹风扛着何晓风回了头,一脸醉意地对大哥说:“大哥!明天……洒家和三弟……就送不了你了……你……再会啊!别忘了我们兄弟俩……”
孙枫点了一下头,回应了李豹风:“二弟,三弟,我们会再见面的。我相信!”
李豹风若有所思地点头,之后就带着三弟进了地字号乙房。
孙枫的头脑,此时还是清醒的,帮二弟和三弟付了一百两银子的住店费用。
“店家,今晚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实在是抱歉。我二弟是一位粗汉,行事鲁莽,还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这是一百两银子,应该够支持他俩在这里打完擂台的住店费用了,我知道应该会多出来,多出来的就算是我这个做大哥的给您和那位小二伙计的赔偿吧?请您务必收下,不然我的心里总是过意不去。”
客栈老板看到孙枫喝了那么多酒,竟然还能清醒地说出这些话,着实在内心为孙枫的酒量震惊了一把。
看孙枫居然真的拿出了一百两银子,客栈老板哪敢收他的银子?随后,他就开始与孙枫进行了一番客气的拉扯。
“客官言重了,做生意哪有不遇到麻烦的?更何况,那位好汉已经赔了我们五两银子。若是没有少侠您与那位小客官的仗义出手,恐怕我这客栈就被那位好汉给砸烂了,用不了这么多银子。”
孙枫知道开客栈的老板都是无奸不商的人,断然没有不收银子的道理,他将这一百两银子硬塞给了他。
“我这两位刚结拜的弟弟,出门在外,估计也掏不出多少银子住店,这些银子就算是我这个做大哥为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吧。就这样吧,告辞了!”
说着,孙枫转头便离开了通州客栈,继续踏上前往漠北支援父母的路途,而客栈老板和小二也就此打烊,回房去睡觉了。
其实,孙枫他完全可以带着何晓风李豹风一起前往漠北,可这一路上的花销应该不会少。
何晓风倒还好说,李豹风如此鲁莽的性格,万一耽误了自己前往漠北的行程可咋办?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个道理可算是被孙枫给玩明白了。
在走出通州的北城门后,孙枫沿着官道就前往了雄州的路。
此时的夜色还是一片漆黑,可不知不觉间竟然已经到了卯时。
孙枫抬头看了一眼天色,除了他一个人,官道上连只鸟都没有,他瞅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正四下无人。
他便唤出了祥和金蛛,乘坐催动着它飞快地前往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