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那它的血肯定驱邪。”
驿馆的主事正巧也在,见此情景,立刻吩咐厨房:“快快快!杀狗放血!这血定是宝贝。”
【这群疯子想干嘛?想嘎了我的徒儿?
不行,狗子可以忍,宝宝不能忍。】
赫连玥刚要发飙,就听她爹爹对那个管事呵斥道:“孤养的狗,什么时候轮到你们喊打喊杀了?”
小达湿漉漉的狗眼万分委屈,祖父看着是在维护它,但把它当成狗了,就好气!
那管事一脸愤恨,灰溜溜的走了。
秦云薇看着这只懂礼数的大黑狗很是满意,但对于自己成了它的祖母有点接受无能。
这叫法也不对啊,不过,好在没有外人知道,他们爱怎么称呼都行,左右也就家里人能听懂闺女的胡说八道,无所谓。
赫连景浩对这只大黑狗稀罕得不行。
他听到妹妹叫它小达,这名字一点都不威风,就对赫连玥道:“妹妹,这黑狗通身漆黑,就叫黑球吧。”
【不好听,不好听,要不叫煤球吧。】赫连玥反对道。
这两个名字小达都不满意,师父不是给它起了个洋气的名字,叫佛罗里达么?为啥这么快就改名了?
“黑球,过来吃大鸡腿了。”赫连景浩端来了一盆大鸡腿诱惑道。
黑球本球“汪汪”叫了两声,在鸡腿面前可耻的屈服了。
它琢磨着反正都当狗学狗叫了,被改个名字也不是什么大事,认怂得了。
自此,黑球开启了它的狗子生涯。
安稳的度过了五日,开始了围猎,地址是远离都城的皇家森林,去到那里要一天的路程。
有些身体不适应的都没有去,毕竟要露营。
太极宫的地牢里,国师伏徊不甘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所筹谋的一切终是成了一场空。
翌日,赫连玥穿着用迷彩服布料做成的一身小袄子,翠绿色的羊羔绒滚边,看着挺精神的。
这一身小衣袄是秦云薇赶工亲自做的,做得非常用心,连小鞋子都是用金线缝制的。
所以,小小的迷彩服上,细密的针脚用的都是金丝线,也算是手工高定了。
赫连玥每次的出场服饰都是让人无法忽视的惊艳。
虞菲柔易容后女扮男装,她买通了一个辰国的使臣,混进了自己国家的队伍里。
连赫连玥也一无所知,还以为这次围猎她没有来。
黑球现在有了师父的依靠,已然成了一只高门贵狗,也是穿金戴银,好不阔气。
它戴着与师父同款的金链子,穿着和两个小皇孙同款的锦服,还给它配备了两个宫女,过上了养尊处优的生活。
和师父坐在马车里,俨然如同一家人。
其实,赫连琛第一眼看到黑球,就知道它是一只品种罕见的黑狼。
看着它尽心尽力的驮着小家伙出山,就知道它通人性。
想不到这只狼如今还成了自己徒孙。
天色渐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车队停下后开始忙碌的安营扎寨。
赫连玥和黑球坐在舒适的马车里等营帐搭建好后就进了营帐。
不远处的虞菲柔看到了穿着迷彩服袄子的赫连玥,惊得瞪圆了眼睛。
她不可置信的愣在原地,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迷彩服?
难道还有别的穿越者到了这里?
她怀疑这个小郡主有古怪,从她们第一次见面就对自己有很深的敌意。
难道她是穿越者?
不过想想不大可能,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婴儿怎么会做这样的迷彩服小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