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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齐百春只身退敌

瘸子的剑 逍遥小师叔 4077 2024-10-03 05:32

   十里镇西边不远处,有一条河。

   这条河,名曰蕊仙河。

   取自诗句:十里春风,二分明月,蕊仙飞下琼楼。

   传说曾有花仙临凡,在此沐日浴月。

   小时候,刘大宝经常拽着陆天明在河里找仙女。

   仙女没见着,妇人倒是挺多。

   刘大宝非指着她们说,都是仙女。

   陆天明说哪是什么仙女,明明都是街坊邻居。

   然后,两人便盯着仔细鉴别。

   天气好的时候,能在河里泡一天。

   再次回到这条河边,陆天明有些许感慨。

   陪他泡澡的人,现在还躺床上。

   醒是醒了,就是不听劝,药不吃,针不扎。

   说什么要是离开十里镇,还不如死了算了。

   没辙,忙完这边,还得亲自去劝。

   此刻,河边坐着个带斗笠的汉子。

   汉子在钓鱼。

   用他的长刀。

   刀尖处有一豁口。

   鱼线正好卡在里面。

   “你来了?”北枫没有回头,注意力都在鱼漂上。

   陆天明在不远处坐下。

   “你约的地方,够特别。”

   陆天明捂嘴轻咳。

   河边,风大。

   “习惯了,热闹的地方不好说话。”

   “是不好抛尸吧?”

   汉子回头,见到陆天明的第一眼,眼里闪过一丝异色。

   年轻,比那年他带兵打仗时还要年轻。

   “我做事比较讲规矩,管杀管埋,不像你,杀了不管,等着人来查,找的地方合适,能省不少事。”

   陆天明同样在打量北枫。

   脖子上的伤疤异常骇人。

   眼神凛冽得像大楚长城外的西北狼。

   果然,杀过太多人,眼神就会变成冬天房檐上的冰凌,锋利、寒冷。

   “一百多号人,怎么埋?”陆天明平静道。

   “埋不了,可以烧。”

   鱼漂下坠,北枫起竿。

   运气不好,鱼线断了。

   长刀归鞘,北枫起身问道:“要不要换个地方?”

   陆天明摇头:“无妨,老毛病,好不了也死不去,能忍。”

   北枫重新坐回原位。

   沉吟片刻,说道:“正式介绍一下,车马部江州总司马夫,北枫。”

   没有具体头衔,想来是编外人员。

   “十里镇秀才,陆天明。”陆天明回敬道。

   “不是剑神?”

   “不敢当。”

   “齐大人说你是人中龙凤。”

   “谬赞了。”

   北枫用那双如鹰般的眼睛锁着陆天明。

   “我猜猜,巡检司被灭的理由,刘大宝,对吧?”

   陆天明点头,平静如水。

   “你不害怕?”

   “害怕什么?”

   “呵。”北枫嘴角扯动,“当年,我跟你一样傲气,但是杀完人,我会害怕,害怕他们到梦里来找我索命。”

   “再杀一遍就是了,人还能怕鬼?”陆天明理所当然道。

   北枫愣住。

   自己怎么就没想过这样的方法。

   想起那些年梦中惊醒,北枫顿觉自己配不得将军二字。

   活人,还能被死人吓着?

   “本来,灭巡检司这活,是我来干的。”

   “听风姐说过。”

   “但你做了,不合规矩。”

   “所以呢?”陆天明侧目,眼神冰冷比之北枫不遑多让。

   “所以我来跟你讲道理。”

   “用刀?”

   “你这么凶做什么?你帮我把事做了,我还能灭口不成?”

   北枫有些诧异。

   不远处坐着的这小子,气场竟然不比自己弱。

   到底是经历过什么,如此老成的同时,又全身是刺。

   沉默片刻,等气氛稍微缓解。

   北枫又道:“兵部动车马部的人,所以我来了,刘大宝的仇,即便你不报,我也会帮你报。”

   “你的意思是?”

   “闵昌,你别插手。”

   “你如果顺道来的时候就把他杀了,何至于现在跟我商量。”

   北枫摇头:“不好杀。”

   “太强?”陆天明疑道。

   “不是。”

   “县衙?”

   “不错,县衙跟巡检司不太一样,各部都有人,牵扯的势力太多,车马部的仇要报,但地点得选好。”

   “那就是不杀咯?”

   “不至于,等机会。”

   “等到什么时候?”

   “等他去郡上任职时。”

   陆天明看向冒着寒气的河面。

   眼神忽明忽暗。

   他在思考。

   思考要不要让闵昌多活几天。

   片刻后,他有了答案。

   “不能等。”

   “为什么?”北枫蹙眉。

   “刘大宝等不起,不日他将南下养伤,他走之前,闵昌必须死。”

   “我要讲规矩。”北枫为难道。

   “我不用讲!”

   寒风吹过。

   北枫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从南阳司出来时。

   上头千叮咛万嘱咐。

   闵昌,不能死在定平县。

   要动手,只能在路上。

   这么做,是要给对方一个台阶。

   北枫自认为自己是讲规矩的人里面最野的一个。

   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比自己还野的。

   “在县城动闵昌,车马部也保不了你。”北枫幽幽道。

   陆天明仍旧看着河面。

   “车马部,连齐百春都保不住,还保得住什么?我做与不做,影响一个捕快,当道截杀六品大员?”

   北枫沉默。

   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不是齐百春在场。

   那三十来号车马部的小吏。

   死了也就死了。

   就如同现在的周世豪。

   区区九品,杀了也就杀了。

   不是因为车马部有多厉害。

   仅仅是因为对方做得太过分。

   过分到连账本的主人都找不到借口。

   “秀才。”

   “嗯?”

   “你信得过我吗?”

   “信不过。”

   “......”

   北枫噎住。

   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继续道:“齐百春之于我,就像刘大宝之于你。”

   陆天明冰冷的脸上出现一丝柔和。

   他愿意听。

   北枫继续道:“五年前的起义军,不是朝廷镇压的,是我亲手解散的。”

   闻言,陆天明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起义军,竟然是统领之一的北枫解散的?

   “那年我跟随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个月不到,大楚整个南部几近失守。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当时我二十一岁,所有少年有成的词汇,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亲手书写新历史时,齐百春来了,只身一人进了我的大帐。

   他说要么杀了他,要么跟他去喝酒,我用枪刺他,他没躲,硬挺了我一枪。”

   北枫指着自己右手大臂:“一枪贯穿,连骨头带肉,他本来用的硬剑,自那之后,便只能用杀伤力极小的软剑,因为轻,拿得动。

   然后,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选的,在我们攻陷的边缘地带的一座县城,他说是他的家乡。

   期间,他没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样。

   聊到尽兴时,有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领着一个小女孩进来。

   不是来乞讨,直接进了后厨,接着,男人自己走了,留下了小女孩。

   我大言不惭,指着男人的背影,说以后拿下整个江山,绝对让人人都吃饱饭。

   就在这时,后厨传来小女孩凄厉的惨叫。

   我冲进去,人已经没了,同时,我见到了真正的地狱。

   原来,齐百春请我喝酒的这间铺子,是......”

   说到这,曾经在战场叱咤风云的北枫,眼中出现浓浓的愧疚。

   “齐百春放下酒杯,眼里淌出血泪,指着我骂。

   你觉得你做的事情,能为百姓立命,能开万事太平?

   你为一己私欲,杀人掠地,自以为是天下的救星。

   可是你看看,在你们来之前,那男人虽然贫穷,但何至于卖女求生?

   现在,树皮都啃完了,大楚南部,这样的铺子数不胜数。

   你,不是将军,你是吃人的饿鬼,是人屠!”

   北枫声音颤抖,将这些话说完后,气氛陷入一阵漫长的沉默。

   陆天明只觉嘴巴干涩,那样的画面,只在书上见过,哪里知道是真的。

   十里镇最穷的人家户,不说顿顿有肉,最起码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比如他自己,孤苦一人,不也熬过来了。

   “呼。”陆天明长吁一口气,“齐大人,还好吗?”

   北枫终是缓了过来:“被削了一条胳膊,可能再也不能提剑了。”

   他盯着陆天明双眼,认真道:“秀才,闵昌,必死!”

   “嗯。”陆天明点头,“我陪你,一起去。”

   “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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