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还是没有想明白,你为何说自己跟我有同样的敌人。”常小俊满脸不解。
潘宏财苦涩道:“如果有人让你去杀一个不可能杀死的人,你觉得他的目的是什么?”
常小俊想了想。
猜测道:“雇主把你当成了试探陆痴实力的棋子?”
潘宏财摇头:“要是这么简单就好咯,那我大可不必躲在十里镇那么些年。”
说着,潘宏财伸手抓起茶杯。
然而茶水早已见底。
他又只好把茶杯放下。
同时补充道:“当年不管是冷风这个名字还是名为冷风的这个组织,如日中天,在没有遇到陆痴之前,可以这么说,天底下就没有我们不敢杀的人,也鲜有我们杀不了的人。”
见常小俊一脸古怪。
潘宏财又道:“当然,比我厉害的人不是没有,我想表达的是,如果我跟冷风联手,在江湖上横着走没有任何问题。”
常小俊点了点头:“冷风也是一位极厉害的人物,你们二人若在一起,说这样的话倒也没有过分夸大。”
能够得到天下第一毒师的认同,自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只不过潘宏财现在高兴不起来。
他沉着脸忽然道:“雇主能开出一万两黄金的价格,不管过后会不会赖账,说明他很清楚陆痴的实力,然而他在寄给冷风的信里面,只点名让我去做这件事,却对陆痴的实力只字不提,说明他的目的,并不是想要陆痴死。”
听到这话。
常小俊眼睛倏然亮了起来。
“他想要你死!”
潘宏财咬牙道:“如果冷风里面排名第一的杀手死了,你觉着对于如日中天的冷风来说,意味着什么?”
“不死不休,哪怕拼到最后一个人,也会把这个场子找回来!”常小俊回道。
“不错,”潘宏财愤怒的拍了一下桌面,“那狗东西的目的,就是想让陆痴与冷风结仇!”
“可是,”常小俊皱起了眉头,“以陆痴的实力,即便是你加上冷风,都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啊?这个场子,怕是没那么容易找回来。”
潘宏财吐了一口气。
“杀手是记仇的狼,我杀不死你,但是我会不停的派人骚扰你,而且你不要忘记,陆痴身边有一个怀孕的妻子,不管他是否爱自己的妻子,但是肚子里的孩子,总得顾及吧?”
稍作停顿,潘宏财又道:“对于陆痴这样的顶级高手来说,提心吊胆的生活,远比杀了他更加令人兴奋。”
常小俊想了想,疑惑道:“你是说,雇你的雇主,目的并不是要杀死陆痴,而只是想要折磨他而已?”
“谁又能杀得掉陆痴呢,除非他自己想死。”
潘宏财说完后,沉默了好半晌才继续道:“我不想死,我也不能死。”
“于是你就在十里镇安顿了下来,你杀不死陆痴,也不想让雇主的目的得逞?”常小俊问道。
潘宏财点头:“那狗东西想用我的死来折磨陆痴,我怎么可能让他得逞,好歹我也是赫赫有名的铁算盘,怎能甘心让人摆布?”
言语是骄傲的。
可潘宏财脸上只有愤怒和无奈。
常小俊很能理解对方的心情。
他在想,如果潘宏财也是制霸某一方的开山老祖的话,兴许也会如同自己那般,“死”在了十里镇的那条巷弄里。
“你一直待在十里镇的话,冷风没有派人来找你吗?”常小俊好奇道。
“怎么没有,只不过他派来的那些人,都被我杀了而已。”
潘宏财表现得非常平静。
似乎他杀的那些不是往日并肩作战的同僚,只不过是一些路边的野猫野狗罢了。
“我听说,你跟冷风是兄弟。”常小俊忽地说道。
潘宏财瞥了常小俊一眼。
接着摇头笑道:“兄弟?真正的杀手,眼里从来就没有兄弟,我潘宏财一生只信任一样东西,那就是我手里的算盘珠子!”
这话多少有些不近人情了。
但是常小俊内心也很清楚,想要当一个真正的杀手,最重要的特质便是‘薄情’。
“可当年那个薄情寡义的铁算盘,如今却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店掌柜,这又是为什么呢?”常小俊追问道。
潘宏财反驳道:“若论薄情寡义,咱们两人可谓伯仲之间,多少人,死在你炼制的毒药下?”
常小俊闻言耸了耸肩:“眼不见心不念,陆天明那小子曾经对我说过,杀人的是使用毒药的人,而不是毒药本身,所以我并不觉着咱们之间有太多共同点。”
潘宏财呵呵一笑:“那小子是诡辩的高手,倒真像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
稍作停顿后。
潘宏财这才解释道:“一直奔跑的人看不见路边的风景,只有等哪天他突然停下来以后,才会发现丢失了很多东西,我很幸运,在十里镇的这些年,渐渐把丢失的人性捡了起来,更何况,陆天明这孩子,我着实喜欢得紧。”
常小俊哈哈笑出声来。
一个杀人如麻的杀手找回人性,若不是真的见到的话,定会觉着无比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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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潘宏财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真正做到了。
同时常小俊也很清楚,他也好,潘宏财也罢,之所以有所改变,都是因为遇见了那个叫陆痴的男人,自己这个男人的儿子。
“雇你杀陆痴的雇主,你知道是谁吗?”常小俊问道。
潘宏财摇头:“信是从凉北寄过来的,没有署名,我后来也没有去追查过真相,不过我推测,那人同当年去到离尘宗找你的人,很可能是一个人。”
“哦,为什么?”常小俊不解道。
“你之前不是说了吗,陆痴因叹余生而死,叹余生又是被那个神秘人抢走的,你说为什么?”
潘宏财翻了个白眼。
看向常小俊的目光,像是在看一个智障。
“这么看来,咱们没准还真就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常小俊笑道。
“所以你的态度是什么?”潘宏财问道。
常小俊伸手指着地面。
“我现在都来到京城了,态度还不够明显?”
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不是一件易事。
退而求其次碰到有共同仇家的人,却也不简单。
潘宏财第一次对常小俊露出温柔的笑容。
“以后你就在顺风客栈帮我跑腿吧,包吃包住。”
“工钱呢?”常小俊瞪着眼睛道。
“你我既然已经成为朋友,谈钱多伤感情?”潘宏财反问道。
常小俊无奈摇头:“你还真是吃人不吐骨头,朋友的辛苦钱都挣啊!?”
喜欢瘸子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