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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悔之莫及

当转世者遇到穿越众 歹丸郎 4147 2024-11-07 14:13

   没在第一时间离开的矿主,都忙不迭加入苏涣牵头建立的煤矿矿业联合体了。

   不得不呀!陈县长连’抄家灭族’这四个字都说出来了,谁还敢硬犟。真嫌自己活腻,且还是全家都活腻了,所以要一起上路比较不寂寞?

   就算不至于做到那种程度,煤矿这一大进项肯定是保不住的,假如不加入联合体的话。所以没有人多想,甚至没想过施家的态度,最后这一批矿主全部加入煤矿联合体中。

   跟着施翁仲走的那群人,当然就成为县里取缔的黑矿目标了。这时就算有人想回头都不行。

   那一天跟着施家走,走得十分决绝,连留下来看情况的态度都没有,就意味着自己主动离开了谈判桌。苏家没义务’给人一条活路’。

   更何况这又不是甚么抄家灭族,整件事情根本罪不至死,也就赔点钱的事情,顶多数额大了些。这可引不起任何同情。

   而施家作为重点中的重点,当然是查账兼查人了。

   查账是为了厘清从煤矿中得到的’非法’收益,该充公的充公,该罚款的罚款。主谋坐牢不在话下,哪怕是顶罪的都好,反正就是要有人出面负责。

   查人是为了查他们和槐树妖一案的关系。要是涉入活人献妖,看其涉入多深,严重者以杀人共犯论处,轻微者至少也是罚款与坐牢两者择一。

   在这一点上,县府表现得算是十分宽容,没有非要把当家人抓进去不可。更不需要人头落地来证明些什么。

   之前施家之所以可以顶住县府的压力,挡着警察不让调查。是因为施家藉煤矿联合体的话题之便,把多数矿主拉拢到自己身边。即使不是支持他的,至少也保持着观望的态度。

   能开矿的业主,不论是合法开矿或黑矿,在地方上多多少少都算是个人物。这些人串连起来,陈聪仁这个县长也会觉得绑手绑脚。所以不得不把这项大案搁置,寻找突破的契机。

   现在一个煤矿联合体招合作者,一个取缔黑矿打击矿主。一推一拉,登时就把施家营造的局面给破了,槐树妖案的调查也顺利推进。

   这时施家不要说独力难支了。就是之前跟着他们的死忠矿主,这个时候也都埋怨起施家连累他们,恨不得打死以施翁仲为首的施家人。施家可说是内外交迫。

   而且以开矿起家的这些人,可不是什么诗书传家的世家,多半是逞凶斗狠的苦力出身。这些人面临悲惨结局时,他们恨不得拖着施家下水,让施家人提早品尝到家破人亡的味道。

   不是没有人想将矛头指向苏家。但只要是个人都存在一个冀望,他们想以施家的人头为投名状,重新加入那联合体中。所以施苏之间该针对谁,就是个很容易做的选择。

   苏涣当然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投名状,他又不是山贼土匪。

   虽说儒家门生不讲仁义道德,反而振振有词说着法治云云,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但是守法还是苏涣的底线,他也不会跟任何罪犯合作。

   几个矿主倒下,本有可能成为社会不利因素的失业矿工们,顺利转业到其他矿主麾下。就是那些被取缔的黑矿,也被其他人愉快的瓜分。

   苏家自己成立的煤矿事业公司,并没有扩大其规模,就只是朝各家要了熟练且可信任的矿工而已。说来苏家的煤矿开矿规模,在联合体中只算是中小型的矿主,但是谁也不敢小看他们家。

   煤矿矿业联合体,挟着苏家联合县长整合的余威,选用的是统一售卖的方法。

   所有要加入联合体的矿主,在矿坑的安全性与矿工的待遇上,必须要符合联合体制定的标准;可以更好,不能更差。

   这样子要求,虽然让大家的利润都变少了,甚至还有不符标准且难以改善的矿洞必须要关闭。

   但是那些被取缔的黑矿与矿工人手,又补充到联合体内的矿主手中。说起来,这些矿主还是赚了。

   所以那些可能有的怨言,都被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就是矿主嘴上抱怨几句受了点损失,但转头又看向新到手的矿坑与人手,盘算着能有多少进帐。

   施家敢铤而走险,在苏家老爷离开平乡县之前,来一个武力突袭吗?

   不要说石黄镇陈家那个前车之鉴的下场,在荆州地界已经广为人知。陈家与施家的状况不同,让施翁仲这位家主下不了决心。

   陈家是靺鞨八部的包衣出身,来自北方。对荆州而言,他是正经八百的’外人’。

   在石黄镇,陈家没有任何根基,一出手就是强势介入铁矿的开采环节。到最后,总揽一切铁矿开采。

   等到朝廷撤出江夏郡,破坏原汉津钢铁厂的生产设施,大志铁矿当然也跟着关停了。陈家也就陷入困顿,坐吃山空。

   这个时候没了进项的石黄镇陈家则受八洲国招揽,成为伪军。毕竟北方的主子爷都降了,他们跟着降是合情合理。

   到了八洲国战败,伪军做不成了,看到汉津钢铁厂有重建希望的陈家,当然希望过上战前的生活,甚至要过得更好。

   换个角度说,没能当伪军敛财,他们再不想办法回到铁矿的老本行,石黄镇陈家可能就要饿死他乡了。因为他们整个家族的根基都在铁矿上,也只有铁矿。

   所以遇到冥顽不灵的苏涣,石黄陈家冲了。然后输了,把底裤都赔出去的那种输法,家里的男丁几乎都没了。

   说石黄陈家将要一瘸不振都是轻的。过往有仇有怨的,这个时候还不趁机报仇?还不把过往欠下的债能讨多少,就讨多少回来?

   苏涣可没想过要当石黄陈家的庇护伞。说白了,那是他们过往自己造下的孽,凭什么今天要苏家来扛。所以就算是没了,也跟他无关。

   因为苏家起了头,所以石黄镇陈家没了,全都要算是苏家头上?那为什么不再进一步深究,会让石黄镇陈家没了的那些怨恨,究竟是从何而来?

   是无中生有?还是苏家指使?

   但是平乡县的施家不同,他们是荆州本地的乡绅。祖上不知道几代人就定居在平乡,族谱可是纪录的清清楚楚。

   施家插手煤矿的契机,是大金朝廷撤退,和寇前线依然有用煤需求。包含荆州一代还未破坏的铁路系统,火车头可都是燃煤的啊。

   虽说东北的煤、铁等矿产才是和寇开采的重点,不只当地用,还会运回八洲国本土使用。

   但南方战线这边还要浪费宝贵的运力,将煤炭从北方运来,那也太浪费了。所以当地开采,当地使用,是最好的选择。

   在这样的情况下,施家加入了煤矿开采的行列。而一些胆大的人,则是在和寇的眼皮子底下偷偷地开挖煤矿,转手卖给有需求的人。

   这些人,不论在被占领期间是否有和寇许可,他们在战后都成为了黑矿。因为没有人得到过大金朝廷的许可。

   甚至在战前,他们大多也不是负责煤矿开采的人。或许矿工是,他们终究要找一些熟手带人;但这些新的大小矿主肯定不是。

   讲白了,就是煤矿虽然为一大进项,但施家的根基可不在煤矿上。尽管殷实的家底在经历过一场战争后缩水不少,但总是还能再积攥起来的。

   那么值不值得赌上整个家族,去争取煤矿的利益?

   先前的博弈,包括在战后给挖煤、卖煤的收入上税,让黑矿变得不怎么黑。至少县长那边不惦记着取缔他们。乃至于苏家介入后的斗智斗勇,都属于正常拼搏的范围。

   虽说为了矿上的事情,打架械斗的事情施家没少做过。但是以有县长为靠山的苏家做目标,情况可完全不一样呀。

   跟其他矿的矿工干架,那是争夺合理利益。但跟有官方背景的人干架,一个不好,造反的帽子就扣到头上。打不打得赢另说。

   要知道大战结束至今,为什么大金朝的军队还没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就因为各地平叛、剿匪的事情不断。朝廷内部两股势力争取地方支持没错,但可没放任人造反啊。

   那些大城市固然喜迎朝廷光复故土,但一些本就山高皇帝远的乡下地方,可就没有那么安份认命。不说和寇来了,他们要争一争;就是大金朝廷回来了,他们也想争一争。

   有些则是大战期间的伪军,被整批拉进山里。从客串土匪变成了正职土匪。

   这些人都有待朝廷收拾。这也是为什么各地平叛剿匪的战报层不出穷。

   至于这里头会不会有那种破事,就是给哪家不顺眼的扣上一个叛乱或土匪的大帽子,然后就派兵剿了,实则抄家的例子?施翁仲敢打包票说,绝对有!只是做得漂不漂亮而已。

   那么他想让这顶帽子扣到施家的头上吗。施翁仲当然不想。

   就算不提苏涣放在煤矿矿区上,人手一条枪的两百个复员兵。江夏郡的郡治,潭州市边上可是驻扎着一支正规军呀。就是专门用来对付土匪与叛乱份子的。

   施翁仲敢给这支军队一个借口,让他们开进施家吗?当然不敢!

   况且战争期间,有人逃,有人留;不论怎样的应对方式,没有谁没经过折腾的。好不容易战争结束,侥幸熬过来的家族谁不谋求着恢复元气。

   诚然煤矿是一个很好的进项,但眼下看起来代价太大,赢的可能性太小,这一注实在不值得赌。

   既然不敢把对抗升级到武力层面,更不敢赌上施家的家族命运。施翁仲在煤矿的事务上,除了乖乖配合县长的取缔外,还能做什么。

   纵使家族中有人表现出不满,甚至还有准备动手的迹象。这些人都会被施翁仲这个族长主动镇压,甚至当成替罪羊交了出去。

   大概现在最怕苏涣这个书生出事情的,就是他这个施家家主了。可千万不能再给别人口实。

   说白了,施翁仲想用这种配合的态度,来交换陈县长的宽大处置。

   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钱再赚就有,但是家没了,那可就全没了呀。施翁仲还分得清这一点。

   所以最终,平乡县施家选择了和石黄镇陈家不一样的做法。施家认怂了。

   况且没了苏家跟官方的这个大敌,施家还有那些原本跟在自己后头喝汤的小矿主要收拾呀。

   这些人都把自己的损失当成施家害的,以为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在施家身上咬块肉下来。这些好欺负的人不收拾,难不成真要去踢苏家那块铁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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