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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旧事

  人最怕的不是从来没有得到过,怕的是,原本拥有的东西,恍然间就再也没有了。

  就如同每个人都拥有的眼睛。

  原本视力存在的时候,人们兴许并不会过于谨慎的在意它,甚至明知道很多事都会损害视力,但是依然会毫不在意的去做。

  可一旦视力彻底失去了,反而会怀念它的美好,往日看到再美的风景都不愿过多侧目,可在彻底成为盲人之后,就连以往最讨厌的落雨景象,都变得颇为珍贵稀罕了起来。

  心头忍不住会反复想,如果回到曾经,我一定比任何人都珍视它的存在,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眼睛,带它看遍世间美好……可偏生世上没有如果。

  杜湘帘失明在她六岁那年,若是早了些,兴许她记事儿记得不甚清晰,反倒没有如今这般怀念自己双眼健康时候的日子,可偏生是在她记事儿了,看得明白山花烂漫,看得清楚飞鸟缱绻,且还没来得及看遍祖国河山时,她的世界变得漆黑一片了。

  在她幼年时,明家住在她家隔壁,明家有两个男孩,年长的那个叫明轩,比她大上几岁,平日里沉稳老实,跟她玩不到一起去;倒是小的那个,名叫明潇,跟她年纪差不太多,平日里就是个五指山都压不住的皮猴子,更何况这镇子上跟村子里也不一样,街坊四邻走的没那么亲近,同龄的孩子也算不得多,因此,他便退而求其次得经常跟住在隔壁的杜湘帘玩儿到一起。

  那时候年纪小,能玩儿的游戏不多,但是也正是因为年纪小,才什么都能玩上大半天。

  他们最常在一起玩儿的游戏叫“过家家”,她扮演新娘子,而明潇则是扮演新郎。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一天,明潇不知道打哪儿找到了一对小巧的小酒杯,模样很是精致可爱,他兴冲冲的将酒杯洗刷的干净,跟杜湘帘说:“小帘!上次b台演的《龙凤呈祥》你看了么?我们也像他们一样!喝交杯酒吧!”

  两个人都是小豆丁大的孩子,哪里会喝什么酒?

  只是,那时候的孩子们,闲暇时最大的消遣就是陪着爸妈看黑白电视上,反复热播的连续剧和少儿频道制作粗糙的动画片,还有时不时播放的戏剧片段,虽然听不大懂,但是架不住家中老人爱看,因即便是小孩子也能咿咿呀呀的哼上两句。

  而每次他们过家家的素材来源,也多半就是从自己的老式电视机上学来的。

  至于明潇口中的《龙凤呈祥》的桥段,指的便是一段京剧片段。

  兴许是新探得了“宝贝酒杯”心里欢喜,再加上刚看完的节目上有着同款类似的杯子,觉得不利用上它太可惜了……具体是如何做想,如今也已不太能想得起来了,总归都是些孩童心性。

  因此,虽然杜湘帘心中不愿百般劝阻,可明潇却对此很是执着:“没关系的,小帘,这个杯子这么小,肯定不会有事的!再说,我们只是在自己家院子里玩啊?就算睡着了也没什么的,能有什么危险?”

  杜湘帘还在犹犹豫豫的时候,平日里便是个闲不住的捣蛋鬼的明潇,已经窜到自家地下室翻他阿爹的藏酒去了。

  杜湘帘不禁也有些心动。

  小孩子对大人的世界都是好奇的,她也偷偷穿过妈妈的裙子和高跟鞋,然后被突然回房的妈妈抓了个正着,因为这事儿时长被妈妈笑话。

  学爸爸喝一小口酒,应该也不碍事,毕竟那对小酒杯,当真很是漂亮。

  杜湘帘在心里头劝慰着自己。

  可她忘了,小小年纪的孩子,字都认不出几个,何况年纪跟她差不了多少的明潇。

  在自家地下室翻来翻去,倒是被他找到了一个开封过得瓶子,拧开盖子闻了闻,只感觉到了一股子刺鼻的味道。

  “那东西……不会是工业酒精吧?”傅珩之皱了皱眉头,俊朗的容颜染上了几分几不可见的隐晦同情和遗憾似的,为他增添了几分撩人的人情味儿。

  “不是。”杜湘帘低垂着眼眸,声音有些颤抖,还带了些哽咽,她咬咬牙,才开口说道,“是他爸爸买来加在汽车防冻液里用来降低冰点的甲醇。”

  甲醇,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

  以往常常有人说“喝假酒中毒”,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指的就是,有不法商家将甲醇当做是乙醇勾兑假酒,但是由于甲醇是有毒物质,以至于常常会有人因喝了“假酒”中毒入院,严重的甚至会损害视神经,引起失明甚至危及生命。

  初闻噩耗的杜湘帘半晌没能反应过来,只满心满眼觉得不可思议。

  心下不由得感慨:这偌大的世界,说不准还就真是个草台班子,同样的剧本拿在不同人的手里,竟然会有截然不同的发展。

  喝了那“交杯酒”的人分明不只有她一个,可因此而受累甚至失去了双眼的却独独她一人。

  据说是因为明潇摄入量不如杜湘帘大,抢救也及时,再加上明潇的身体本身就比杜湘帘壮实,这才让他免于一难。

  可杜湘帘本就是个幼时经常生病抵抗低下的小姑娘,因此,她也因为这杯“交杯酒”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自那之后,她的世界就失去了全部的光色。

  “既然如此,那分明是他们明家对不起你,为此纵使是百般呵护你都不为过。更何况你是与他家大儿子自由恋爱,把你娶回去做儿媳妇儿,好好照顾你也算是弥补自家小儿子过往的过失,他们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你是盲女,不愿让你过门?”简不听说着眉心紧锁,白净的小脸上神色明显有些复杂,“这其中怕是还有内情吧?”

  “因为,他们心虚。”杜湘帘勾唇笑了笑,那笑容让人瞧着怎的也看不出半点儿善意似的,平白让人毛骨悚然,“这人啊,就不能做亏心事,否则,即便是白天听到敲门声,也会觉得瘆得慌……”

  当初,杜明两家所在的小镇还没什么所谓的街道规划,因此他们的房子都是小镇上的自建商品房,初始一群商户买了地基的使用权,自行建盖了一排三层商业楼,一楼店铺可以用来做生意,而二楼三楼则用以自家居住,由于大家都是商量好后一起建的,因此家家户户的格局都相差不大。

  这自建房地界宽敞面积大,但是也不是没有缺点,由于是老房子,不知是当初建房时细节考虑的不够周全,还是当时的建筑工程队偷工减料,以至于这条街的房子都有一个通病,那便是三楼的房间隔音都不太好。

  虽然房子面积比普通居民楼大的多,可家家户户得人口多,加上老人孩子和夫妻,至少每家要预留三间以上的卧室,客厅和卫生间又都得占据面积,如果全家人都住二楼定然是住不下的,更何况有些人家不止一个孩子。

  可若是重新改装,改比建价高,耗费的钱财又是一大笔开销,即便是改装好了,等未来孩子们各自成家,房子又会空出大半来,相当于这笔钱也就用个二十年便打了水漂。

  因此,秉持着“不必要的开销能省则省”的传统观念,大家仔细合计一番,便不约而同的让孩子们住进三楼试试。

  孩子们玩性大,那个年代又没有什么手机,鲜少有到了家就闷回房间闹腾的,大多都是在外头玩儿累了,困得眼睛睁不开了才肯回房。

  再者说,小孩子睡眠质量比大人好得多,一旦睡着了,恨不得有人在他们耳边蹦迪都醒不来,即便真的是今天听左邻吵架明天听右舍干仗,也难吵到他们休息。

  至于等他们长大以后,该住校的住校该入伍的入伍,能一直在家里住的本就没几个。

  即便是他们学业有成回了家,那也是该成家结婚了,到时候组成他们各自的小家庭后,哪还用得着管这老宅子的三楼隔不隔音?到时候一年到头,他们也回来住不了几次。

  最终,一如他们所料,孩子们在三楼住着从未闹过什么“太吵了”“睡不好”,因此这事儿便就这么被轻轻揭过去了。

  兴许正是因为不曾付出过什么明显的代价,以至于他们对这事儿不曾放在心上;兴许也是因为,他们以为杜家不会放任眼盲的女儿自己一个人留在三楼自己的房间,又或许他们同样因着孩子所说的话而感到震惊,以至于忘记了三楼隔音差的事。

  因此,独自躺在卧房中的杜湘帘才能听到明家父母和明潇大声争吵的内容。

  “说出来你们恐怕都不会信……”杜湘帘似笑非笑的勾起唇角,“我原以为,这世上当真是同人不同命,却没想到,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早有预谋……”

  “他本来是想拿医用酒精给我的,因为……我在幼儿园里很讨老师喜欢,所以连着拿了三天的小红花,相反,他还因为迟到被老师当众批评过……所以他不高兴了,想恶作剧整整我……”

  “又因为年纪小,本来想拿的是乙醇,却不小心拿成了甲醇,因为它们的包装都差不太多……”

  说着,杜湘帘的眼眸逐渐有些失焦,渐渐地,她好像又变成了那个躺在小木床上瑟瑟发抖的小姑娘。

  不止眼睛,她的全身都是疼的,其实按理说的不错,妈妈的确因为她受了伤便将她接到了二楼妈妈的房间住,可是爸爸妈妈吵得太凶了,她太怕了。

  她怕妈妈会同意爸爸的话将她遗弃,她不想在失去眼睛之后,再失去爸爸妈妈。

  所以怯懦的逃开了,摸索着墙壁按着记忆中的方向逃到了三楼自己的房间,中间她已经不记得自己磕碰到了多少次,只记得那种疼似乎能深入骨髓一般。

  硬邦邦的木板床上被妈妈铺了厚厚的软褥子,但是兴许是最近没有住人,也兴许是妈妈最近没有抽出空来帮她晾晒,好闻的阳光的味道已经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了些凉凉的霉尘味儿,莫名让她觉得有些不舒服。

  而正当此时,隐隐约约的,隔壁传来了明潇的声音,大概他是咆哮着喊出来的,否则即便是隔音再差,也不至于让她能听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明潇的声音带着浓郁的哭腔,杜湘帘大概能想到他此时的模样,而他的话却让她浑身发凉:“我就是故意的!就是想让她别去幼儿园!如果她不在,老师也会喜欢我的!我就能拿小红花了!我不知道!不知道那个会让她变成瞎子!我只是拿错了!我只是想让她像爸爸那样比往日睡久一点,这样她就可以不要去幼儿园了!”

  他兴许还说了些什么,可是杜湘帘已经听不进去了,她满心想的都是,原来自己的眼睛,只是朋友恶作剧的牺牲品……她原本以为一切都只是意外,却没想到,那都是人家的预谋已久。

  只是因为一朵小红花而已。

  后来,没过多久,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杜湘帘搬离了那个家,自己开了一个小早餐铺子。

  开店的钱都是借来的。

  那段时间,她们母女两个过得很苦,平时住就住在早餐店后头的一个小隔间里,只能放得下一张不算宽敞的小床,为了还债,平时连水电费也都是省着用的。

  那个年代盲人受教育的机会很少,且正规的盲校也不多,因此母亲便贷款将她送去了远在京都的盲人学院,一个人兢兢业业的工作供她读书。

  在她临出发去学校之前,听母亲念叨,明家似乎在母亲离婚后没多久,也搬走了。

  想也知道,贸然背了一身债务,母亲的日子过得有多不好,可即便如此,她也坎坎坷坷的将女儿拉扯大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与明家有任何交集,可万万没想到,在京城读书的这些年,她再度遇上了明家人。

  也许她与明家人的纠葛就是一场命中注定的孽缘,命运督促着让她顺势前行,直到遇到了明轩。

  “虽然我看不到,但是我想,在明轩带我回去见他父母的时候,那老两口儿的脸上,表情大概比见鬼好不到哪儿去……可惜了,我看不到。”杜湘帘说着眉眼含笑,只是那眼里似乎不只有快意,还有些别的复杂的让人有些看不懂的深意。

  她俯下身,将地毯上的茶杯捡了起来,随手放到了一旁的茶几上,直起腰身时随手抚了抚裙摆,再抬眸时,神情间已经恢复了寻常时分的自信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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